易階YIST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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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一卦
  • L1《周易》本經
  • L2《易傳》
  • L3傳統註釋
  • L6後世術數

卦辭 · L1

有孚,元吉。无咎,可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

In (what is denoted by) Sun, if there be sincerity (in him who employs it), there will be great good fortune:—freedom from error; firmness and correctness that can be maintained; and advantage in every movement that shall be made. In what shall this (sincerity in the exercise of Sun) be employed? (Even) in sacrifice two baskets of grain, (though there be nothing else), may be presented.

孔穎達疏L3

「損有孚」至「可用享」。○正義曰:「損」者,減損之名,此卦明損下益上,故謂之「損」。「損」之為義,「損下益上」,損剛益柔。損下益上,非補不足者也。損剛益柔,非長君子之道者也。若不以誠信,則涉諂諛而有過咎,故必「有孚」,然後大吉,無咎可正,而「利有攸往」矣,故曰「損有孚,元吉,無咎可貞,利有攸往」也。先儒皆以無咎、可貞,各自為義,言既吉而無咎,則可以為正。准下王注《彖》辭云:「損下而不為邪,益上而不為諂,則何咎而可正。」然則王意以無咎、可貞共成一義,故莊氏云:「若行損有咎,則須補過以正其失。」今行損用信,則是無咎可正,故云「無咎可貞」。竊謂莊氏之言得正旨矣。「曷之用,二簋可用享」者,明行損之禮,貴夫誠信,不在於豐。既行損以信,何用豐為?二簋至約,可用享祭矣,故曰「曷之用,二簋可用享」也。

彖傳 · L2

損,損下益上,其道上行。損而有孚,元吉,无咎,可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二簋應有時。損剛益柔有時,損益盈虛,與時偕行。

王弼注L3

艮為陽,兌為陰。凡陰順於陽者也。陽止於上,陰說而順,損下益上,上行之義也。 損之為道,「損下益上」,損剛益柔也。損下益上,非補不足也。損剛益柔,非長君子之道也。為損而可以獲吉,其唯有孚乎?「損而有孚」,則「元吉」,「無咎」而可正,「利有攸往」矣。「損剛益柔」,不以消剛。「損柔益上」,不以盈上,損剛而不為邪,益上而不為諂,則何咎而可正?雖不能拯濟大難,以斯有往,物無距也。 曷,辭也。「曷之用」,言何以豐為也。 二簋,質薄之器也。行損以信,雖二簋而可用享。 至約之道,不可常也。 下不敢剛,貴於上行,「損剛益柔」之謂也。剛為德長,損之不可以為常也。 自然之質,各定其分,短者不為不足,長者不為有餘,損益將何加焉?非道之常,故必「與時偕行」也。 山下有澤,損之象也。 可損之善,莫善忿欲也。

孔穎達疏L3

正義曰:此就二體釋卦名之義,艮,陽卦,為止。兌,陰卦,為說。陽止於上,陰說而順之,是下自減損以奉於上,「上行」之謂也。 正義曰:卦有「元吉」已下等事,由於「有孚」,故加一「而」字,則其義可見矣。 正義曰:「曷之用二簋可用享」者,舉《經》明之,皆為損而有孚,故得如此。 正義曰:申明二簋之禮,不可為常。二簋至約,惟在損時應時行之,非時不可也。 正義曰:明「損下益上」之道,亦不可為常。損之所以能「損下益上」者,以下不敢剛亢,貴於奉上,則是損於剛亢而益柔順也。「損剛」者,謂損兌之陽爻也。「益柔」者,謂益艮之陰爻也。人之為德,須備剛柔,就剛柔之中,剛為德長。既為德長,不可恒減,故損之「有時」。 正義曰:「盈虛」者,鳧足短而任性,鶴脛長而自然。此又云「與時偕行」者,上既言「損剛益柔」,不可常用,此又汎明損益之事,體非恒理,自然之質,各定其分。鳧足非短,鶴脛非長,何須損我以益人。虛此以盈彼,但有時宜用,故應時而行,故曰「損益盈虛,與時偕行」也。 正義曰:澤在山下,澤卑山高,似澤之自損,以崇山之象也。 正義曰:君子以法此損道,以懲止忿怒,窒塞情欲。夫人之情也,感物而動,境有順逆,故情有忿欲。懲者息其既往,窒者閉其將來。忿欲皆有往來,懲窒互文而相足也。

大象傳 · L2

山下有澤,損;君子以懲忿窒欲。

初九 · L1

已事遄往,无咎,酌損之。

小象傳 · L2已事遄往,尚合志也。

The first line, undivided, shows its subject suspending his own affairs, and hurrying away (to help the subject of the fourth line). He will commit no error, but let him consider how far he should contribute of what is his (for the other).

王弼注L3

損之為道,「損下益上」,損剛益柔,以應其時者也。居於下極,損剛奉柔,則不可以逸。處損之始,則不可以盈,事已則往,不敢宴安,乃獲「無咎」也。剛以奉柔,雖免乎無咎,猶未親也。故既獲無咎,復自「酌損」,乃得「合志」也。遄,速也。 尚合於志,欲速往也。

孔穎達疏L3

正義曰:「巳事遄往無咎」者,巳,竟也。遄,速也。損之為道,「損下益上」,如人臣欲自損己奉上。然各有所掌,若廢事而往,咎莫大焉。若事已不往,則為傲慢。竟事速往,乃得無咎,故曰「巳事遄往無咎也」。「酌損之」者,剛勝則柔危,以剛奉柔,初未見親也。故須酌而減損之,乃得「合志」,故曰「酌損之」。 正義曰:「尚合志」者,尚,庶幾也。所以竟事速往,庶幾與上合志也。

九二 · L1

利貞,征凶,弗損益之。

小象傳 · L2九二利貞,中以為志也。

The second line, undivided, shows that it will be advantageous for its subject to maintain a firm correctness, and that action on his part will be evil. He can give increase (to his correlate) without taking from himself

王弼注L3

柔下可全益,剛不可全削,下不可以無正。初九巳損剛以順柔,九二履中,而復損已以益柔,則剝道成焉,故不可遄往而「利貞」也。進之於柔,則凶矣,故曰「征凶」也。故九二不損而務益,以中為志也。

孔穎達疏L3

正義曰:柔不可以全益,剛不可以全削,下不可以無正。初九已損剛以益柔,為順六四為初六,九二復損已以益六五為六二,則成剝卦矣。故九二利以居而守正,進之於柔則凶,故曰「利貞,征凶」也。既征凶,故九二不損已而務益,故曰「不損益之」也。 正義曰:「中以為志」者,言九二所以能居而守貞,不損益之,良由居中,以中為志,故損益得其節適也。

六三 · L1

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

小象傳 · L2一人行,三則疑也。

The third line, divided, shows how of three men walking together, the number is diminished by one; and how one, walking, finds his friend.

王弼注L3

損之為道,「損下益上,其道上行」。三人,謂自六三巳上三陰也。三陰並行,以承於上,則上失其友,內無其主,名之曰「益」,其實乃「損」。故天地相應,乃得化醇;男女匹配,乃得化生。陰陽不對,生可得乎?故六三獨行,乃得其友。二陰俱行,則必疑矣。

孔穎達疏L3

「六三」至「得其友」。○正義曰:六三處損之時,居於下體。損之為義,「其道上行」。「三人,謂自六三巳上三陰」。上一人,謂上九也。下一人,謂六三也。夫陰陽相應,萬物化醇,男女匹配故能生育,六三應於上九,上有二陰,六四、六五也。損道上行,有相從之義。若與二陰並己俱行,雖欲益上九一人,更使上九懷疑,疑則失其適匹之義也。名之曰「益」,即不是減損,其實損之也,故曰「三人行則損一人」。若六三一人獨行,則上九納己無疑,則得其友矣,故曰:「一人行則得其友」也。 正義曰:「三則疑」者,言一人則可,三人疑加疑惑也。

六四 · L1

損其疾,使遄有喜,无咎。

小象傳 · L2損其疾,亦可喜也。

The fourth line, divided, shows its subject diminishing the ailment under which he labours by making (the subject of the first line) hasten (to his help), and make him glad. There will be no error.

王弼注L3

履得其位,以柔納剛,能損其疾也。疾何可久?故速乃有喜。損疾以離其咎,有喜乃免,故使速乃有喜,有喜乃「無咎」也。

孔穎達疏L3

「六四」至「無咎」。○正義曰:「疾」者相思之疾也。初九自損巳遄往,已以正道速納,陰陽相會,同志斯來,無復企子之疾,故曰「損其疾」。疾何可久,速乃有喜,有喜乃無咎,故曰「使遄有喜,無咎」。○注「履得其位」至「有喜乃無咎也」。○正義曰:「速乃有喜,有喜乃無咎」者,相感而久不相會,則有勤望之憂,故「速乃有喜」。初九自損以益四,四不速納,則有失益之咎也,故曰「有喜乃無咎」也。 正義曰:「亦可喜」者,《詩》曰:「亦既見止」,「我心則降」。不亦有喜乎?

六五 · L1

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元吉。

小象傳 · L2六五元吉,自上佑也。

The fifth line, divided, shows parties adding to (the stores of) its subject ten pairs of tortoise shells, and accepting no refusal. There will be great good fortune.

王弼注L3

以柔居尊而為損道,江海處下,百穀歸之,履尊以損,則或益之矣。朋,黨也。龜者,決疑之物也。陰非先唱,柔非自任,尊以自居,損以守之。故人用其力,事順其功。智者慮能,明者慮策,弗能違也,則眾才之用事矣,獲益而得「十朋之龜」,足以盡天人之助也。

孔穎達疏L3

「六五」至「元吉」。○正義曰:六五居尊以柔而在乎損,而能自抑損者也。居尊而能自抑損,則天下莫不歸而益之,故曰「或益之」也。或者,言有也,言其不自益之,有人來益之也。朋者,黨也。龜者,決疑之物也。陰不先唱,柔不自任,「尊以自居,損以守之」,則人用其力,事竭其功,「智者慮能,明者慮策」,而不能違也。朋至不違,則群才之用盡矣,故曰「十朋之龜,弗克違」也。群才畢用,自尊委人,天人並助,故曰「元吉」。○注「以柔居尊」至「天人之助也」。○正義曰:「朋,黨也」者,馬、鄭皆案《爾雅》云:「十朋之龜者,一曰神龜,二曰靈龜,三曰攝龜,四曰寶龜,五曰文龜,六曰筮龜,七曰山龜,八曰澤龜,九曰水龜,十曰火龜。」 正義曰:「自上祐」者,上謂天也,故與「自天祐之,吉無不利」義同也。

上九 · L1

弗損益之,无咎,貞吉,利有攸往,得臣无家。

小象傳 · L2弗損益之,大得志也。

The topmost line, undivided, shows its subject giving increase to others without taking from himself. There will be no error. With firm correctness there will be good fortune. There will be advantage in every movement that shall be made. He will find ministers more than can be counted by their clans.

王弼注L3

處損之終,上無所奉,損終反益。剛德不損,乃反益之,而不憂於咎。用正而吉,不制於柔,剛德遂長,故曰「弗損,益之,無咎,貞吉,利有攸往」也。居上乘柔,處損之極,尚夫剛德,為物所歸,故曰「得臣」。得臣則天下為一,故「無家」也。

孔穎達疏L3

「上九」至「得臣無家」。○正義曰:「弗損益之,無咎,貞吉」者,損之為義,「損下益上」。上九處損之極,上無所奉,損終反益,故曰「弗損益之」也。既「剛德不損,乃反益之」,則不憂於咎,「用正而吉」,故曰「無咎,貞吉」也。「利有攸往」者,不利於柔,不使三陰俱進,不疑其志,「剛德遂長」,故曰「利有攸往」也。又能自守剛陽,不為柔之所制,豈惟「無咎、貞吉」而已,所往亦無不利,故曰「利有攸往」,義兩存也。「得臣無家」者,居上乘柔,處損之極,尊夫剛德,為物所歸,故曰「得臣」。「得臣則以天下為一」,故曰「無家」。「無家」者,光宅天下,無適一家也。 正義曰:「大得志」者,剛德不損,「為物所歸」,故「大得志也」。

闡真(劉一明)L6

此為後世發展,非《周易》本經清代劉一明以道教內丹解易,自成一套獨立體系,與上方經文及傳統註釋不屬同一層次,僅供參照。

上艮下兌(損卦第四十一)==

損者,減其有餘也。卦德上艮止、下兌悅,有所說而即止之,止其悅而無妄念。卦體二五,剛柔得中,虛實相應,剛而不至於躁,柔而不至於懦,減其有餘,增其不足,故謂損。此損中有益之卦,承上蹇卦而來。蹇者,有險能止,後天中保先天之道。然欲保先天,非去後天不能。去後天者,行損道也。

但損之為道,是不順其欲而止其欲。人多不能誠信於中,不能誠信,有始無終,不但不得吉,而且致其咎。若能誠信,則起念即真,信之於心,自能見之於行,不致吉而吉即在,不致咎而咎自無。雖然信于損固吉,固無咎,尤貴於信之得正,損之得正。世間觀空守靜,忘物忘形,至死不變之輩,何嘗不是信於損?但信非所信,損非所損,有損無益,仍是不吉,仍是有咎。是以可貞於信,辨其是非,分其邪正,明於心而驗於事,有攸往而無不利矣。但有往之利,雖利於信之正、損之正,尤貴乎真履實踐,有始有終。若未到從容中道之地,而功不可歇,必須為道日損,為功日益,損之又損,益之又益,直至損無可損,益無可益,剛柔相應,內外合道,至善無惡,渾然天理,而損益之功,方無所用矣。故曰曷之用二簋,可用享。

簋為虛圓之物,二簋即二五剛柔之中。剛柔歸中,剛中有柔,柔中有剛,剛柔如一,二五之精,妙合而凝,還原反本,聖胎有象,由是享自在無為之樂,我命由我不由天,信乎損而損中有益,豈小焉哉!

初九,剛決勇猛,信於損而即欲行其損,是以已事遄往,損之必能無咎矣。但損之在初,恐其勇猛太過,有損而不正之失,必酌其是非可否,而後損之,方是損中有益,而無一咎之損。此損之須謹于初者也。

九二,剛而有得於中,道心常存,人心不生,陰陽和合,金丹有象,正宜謹固牢藏之時,若不知止足而又損益,反起人心,有昧道心,不利且凶。蓋以剛氣歸中,不偏不倚,弗可損益矣。此不損而亦不益者也。

六三,愚而無知,見景生情,不能損人心,而反用人心,求益而反有損,如三人行,則損一人矣。若知益中有損,而能損去人心之二心,益其道心之一心,陰陽相當,損中有益,如一人行,則得其友矣。此求益而必用損者也。

六四,純陰無陽,其疾已深,幸其柔而得正,以陰順陽,誠求他家不死之方,以損我家之沉屙。不能損者亦能損,不速損者亦速損。損中有益,不但有喜,而且無咎。此損柔而求剛益者也。

六五,柔而得中,止於其所,虛心即能實腹,虛實相應,剛柔相濟,二五之精,妙合而凝,或益之十朋之龜矣。

或益者,不求益而益,益出自然,非有勉強,乃返本還原之吉道,所謂「敲竹喚龜吞玉芝,鼓琴招鳳飲刀圭」者在是。此損柔而剛自益者也。

上九,在損之終,是損之於無可損,益之於無可益,由明明德而止於至善。弗損益之,已是無一行之有咎,無一事之不正,全始全終,而得其吉矣。

修道至於止至善,道心常存,金丹凝結,以是往而點化人心,無有不利者。

蓋道心者主人,人心者奴僕,道心用事,一步一趨,皆是天理,私欲不生,雖人心亦化為道心,得臣無家,滓質俱消,「群陰剝盡丹成熟,跳出凡籠壽萬年。」此損益而歸於至善者也。

損之功用,至精至微,不拘成規,隨時變通,總以剛柔如一,止於至善無惡之地為極功。行損道者,可不誠信於損,全始全終乎。

經文據 Wikisource《周易》;王弼注、孔穎達疏據《周易正義》;程頤《伊川易傳》據點校本;劉一明《周易闡真》。以上皆公有領域。英譯:James Legge, The Yî King, SBE XVI, 1882。 程傳點校本僅存 14 卦,其餘尚無可用的公有領域點校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