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階YIST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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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一卦
  • L1《周易》本經
  • L2《易傳》
  • L3傳統註釋
  • L6後世術數

卦辭 · L1

豚魚吉,利涉大川,利貞。

Kung Fû (moves even) pigs and fish, and leads to good fortune. There will be advantage in crossing the great stream. There will be advantage in being firm and correct.

孔穎達疏L3

正義曰:「中孚,豚魚吉」者,「中孚」,卦名也。信發於中,謂之中孚。魚者,蟲之幽隱。豚者,獸之微賤。人主內有誠信,則雖微隱之物,信皆及矣。莫不得所而獲吉,故曰「豚魚吉」也。「利涉大川,利貞」者,微隱獲吉,顯者可知。既有誠信,光被萬物,萬物得宜,以斯涉難,何往不通?故曰「利涉大川」。信而不正,凶邪之道,故利在貞也。

彖傳 · L2

中孚,柔在內而剛得中。說而巽,孚,乃化邦也。豚魚吉,信及豚魚也。利涉大川,乘木舟虛也。中孚以利貞,乃應乎天也。

王弼注L3

有上四德,然後乃孚。 信立而後邦乃化也。柔在內而剛得中,各當其所也。剛得中,則直而正;柔在內,則靜而順;說而以巽,則乖爭不作。如此,則物無巧競,敦實之行著,而篤信發乎其中矣。 魚者,蟲之隱者也。豚者,獸之微賤者也。爭競之道不興,中信之德淳著,則雖微隱之物,信皆及之。 乘木於川舟之虛,則終已無溺也。用中孚以涉難,若乘木舟虛也。 盛之至也。 信發於中,雖過可亮。

孔穎達疏L3

正義曰:此就三、四陰柔並在兩體之內,二、五剛德各處一卦之中,及上下二體說而以巽,釋此卦名為「中孚」之義也。柔內剛中,各當其所,說而以巽,乖爭不作,所以信發於內,謂之「中孚」,故曰「柔在內而剛得中,說而巽,孚」也。 正義曰:誠信發於內,則邦國化於外,故曰「乃化邦也」。 正義曰:釋所以得吉,由信及豚魚故也。 正義曰:釋此涉川所以得利,以中信而濟難,若乘虛舟以涉川也。 正義曰:釋中孚所以利貞者,天德剛正而氣序不差,是正而信也。今信不失正,乃得應於天,是中孚之盛故須濟以利貞也。 正義曰:「澤上有風,中孚」者,風行澤上,無所不周,其猶信之被物,無所不至,故曰「澤上有風,中孚」。「君子以議獄緩死」者,中信之世,必非故犯過失為辜,情在可恕,故君子以議其過失之獄,緩舍當死之刑也。

大象傳 · L2

澤上有風,中孚;君子以議獄緩死。

初九 · L1

虞吉,有他不燕。

小象傳 · L2初九虞吉,志未變也。

The first line, undivided, shows its subject resting (in himself). There will be good fortune. If he sought to any other, he would not find rest.

王弼注L3

虞猶專也。為信之始,而應在四,得乎專吉者也,志未能變,系心於一,故「有它不燕」也。

孔穎達疏L3

正義曰:虞猶專也。燕,安也。初為信始,應在於四,得其專一之吉,故曰「虞吉」。既系心於一,故更有他求,不能與之共相燕安也,故曰「有它不燕」也。 正義曰:「志未變」者,所以得專一之吉,以志未改變,不更親於他也。

九二 · L1

鳴鶴在陰,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

小象傳 · L2其子和之,中心愿也。

The second line, undivided, shows its subject (like) the crane crying out in her hidden retirement, and her young ones responding to her. (It is as if it were said), ‘I have a cup of good spirits,’ (and the response were), ‘I will partake of it with you.’

王弼注L3

處內而居重陰之下,而履不失中,不徇於外,任其真者也。立誠篤至,雖在闇昧,物亦應焉,故曰「鳴鶴在陰,其子和之」也。不私權利,唯德是與,誠之至也,故曰我有好爵,與物散之。

孔穎達疏L3

正義曰:「鳴鶴在陰,其子和之」者,九二體剛,處於卦內,又在三四重陰之下,而履不失中,是不徇於外,自任其真者也。處於幽昧,而行不失信,則聲聞於外,為同類之所應焉。如鶴之鳴於幽遠,則為其子所和,故曰「鳴鶴在陰,其子和之」也。「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者,靡,散也,又無偏應,是不私權利,惟德是與。若我有好爵,吾原與爾賢者分散而共之,故曰「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 正義曰:「中心願」者,誠信之人,願與同類相應,得誠信而應之,是中心願也。

六三 · L1

得敵,或鼓或罷,或泣或歌。

小象傳 · L2可鼓或罷,位不當也。

The third line, divided, shows its subject having met with his mate. Now he beats his drum, and now he leaves off. Now he weeps, and now he sings.

王弼注L3

三居少陰之上,四居長陰之下,對而不相比,敵之謂也。以陰居陽,欲進者也。欲進而閡敵,故或鼓也。四履正而承五,非己所克,故或罷也。不勝而退,懼見侵陵,故或泣而憂悲也。四履於順。不與物校,退而不見害,故或歌也。不量其力,進退無恒,憊可知也。

孔穎達疏L3

正義曰:六三與四,俱是陰爻,相與為類。然三居少陰之桑四居長陰之下,各自有應對,而不相比,敵之謂也。故曰「得敵欲進」。礙四,恐其害己,故或鼓而攻之,而四履正承尊,非己所勝,故或罷而退敗也。不勝而退,懼見侵陵,故或泣而憂悲也。四履於順,不與物校,退不見害,故或歌而歡樂也,故曰「或鼓或罷,或泣或歌」也。 正義曰:「位不當」者,所以或鼓或罷,進退無恒者,止為不當其位,妄進故也。

六四 · L1

月几望,馬匹亡,无咎。

小象傳 · L2馬匹亡,絕類上也。

The fourth line, divided, shows its subject (like) the moon nearly full, and (like) a horse (in a chariot) whose fellow disappears. There will be no error.

王弼注L3

居中孚之時,處巽之始,應說之初,居正履順,以承於五,內毗無首,外宣德化者也。充乎陰德之盛,故曰:「月幾望」。「馬匹亡」者,棄群類也。若夫居盛德之位,而與物校其競爭,則失其所盛矣,故曰絕類而上,履正承尊,不與三爭,乃得無咎也。 類謂三,俱陰爻,故曰「類」也。

孔穎達疏L3

正義曰:「月幾望」者,六四居中孚之時,處巽應說,得位履順,上承於五,內毗无首,外宣德化,充乎陰德之盛,如月之近望,故曰「月幾望」也。「馬匹亡,無咎」者,三與己敵,進來攻己,己若與三校戰,則失其所盛,故棄三之類,如馬之亡匹;上承其五,不與三爭,乃得無咎,故曰「馬匹亡,無咎」也。 正義曰:「絕類上」者,絕三之類,不與三爭,而上承於五也。

九五 · L1

有孚攣如,无咎。

小象傳 · L2有孚攣如,位正當也。

The fifth line, undivided, shows its subject perfectly sincere, and linking (others) to him in closest union. There will be no error.

王弼注L3

「攣如」者,系其信之辭也。處中誠以相交之時,居尊位以為群物之主,信何可舍?故「有孚攣如」,乃得「無咎」也。

孔穎達疏L3

正義曰:「有孚攣如,無咎」者,攣如者,相牽系不絕之名也。五在信時,處於尊位,為群物之主,恒須以中誠交物,孚信何可暫舍,故曰「有孚攣如」。系信不絕,乃得無咎,故曰「有孚攣如,無咎」也。 正義曰:「位正當」者,以其正當尊位,故戒以系信,乃得無咎。若真以陽得正位,而無有系信,則招有咎之嫌也。

上九 · L1

翰音登于天,貞凶。

小象傳 · L2翰音登于天,何可長也。

The topmost line, undivided, shows its subject in chanticleer (trying to) mount to heaven. Even with firm correctness there will be evil.

王弼注L3

翰,高飛也。飛音者,音飛而實不從之謂也。居卦之上,處信之終,信終則衰,忠篤內喪,華美外揚,故曰「翰音登於天」也。翰音登天,正亦滅矣。

孔穎達疏L3

正義曰:翰,高飛也。飛音者,音飛而實不從之謂也。上九處信之終信終則衰也。信衰則詐起,而忠篤內喪,華美外揚,若鳥於翰音登於天,虛聲遠聞也,故曰「翰音登於天」。虛聲無實,正之凶也,故曰「貞凶」。 正義曰:「何可長也」者,虛聲無實,何可久長。

闡真(劉一明)L6

此為後世發展,非《周易》本經清代劉一明以道教內丹解易,自成一套獨立體系,與上方經文及傳統註釋不屬同一層次,僅供參照。

上巽下兌(中孚卦第六十一)==

孚者,信也。中孚者,信在內也。卦體外四陽,而內二陰,虛於內而實於外,虛實相當,內外相應,且卦德內悅而外巽,悅而巽行,不即不離而行道,故謂中孚。此虛以求實之卦,承上渙卦而來。渙者,陽為陰陷,陰潛入而陽漸消,若欲陰不陷陽而順陽,使陰陽相合,非篤信於道者不能。

夫人之不能入道者,皆由心不通道。心不通道,則懸虛不實,行持不力,必至有始而無終。若果心信,一念純真,萬慮俱息,誠中達外,即能真履實踐,自卑登高,由淺及深,漸可至於深造自得之地矣。

夫金丹之道,以黃婆為陰陽之媒娉。中孚者,中信也。信屬土,即黃婆也。黃婆在中,可以調陰陽、通人我、應萬事,無一物不可感通,是以中孚豚魚吉也。豚魚為無知之物,信能感之,則無知者且能順其我,而況有知者乎。

修道者,能以感豚魚之信,用之修性命,未有不致其吉者。但信能行之於順,不能行之於逆,其信不真,終必敗。信猶不為吉,人之信於道者有矣,通道而在平易之境,順順序序行去者亦有矣。若遇大難大困,大魔大障,顛沛流離,難堪之處,為道忘軀,不失所守者,萬中無一,能於難堪之處,不動不搖,過得去、打得出,方是感豚魚之信。

中孚之吉,是以又利涉大川也。大川至險之地,逆境也。逆境能涉,則順境能涉,自不待言,順之逆之,俱皆過去得,其信無往不利,無往不吉矣。雖然旁門三千六百,曲徑七十二家,俱皆著空執相,非盡性至命之學,假足以亂真,邪足以混正。若不分真假邪正,而即信之,則信之不正,不正即不利,不利仍不吉,是以尤利於貞耳,以正而信,以正而行,動與吉會,逆順無礙,自有為而入無為,由了命而至了性,全始全終,可於理決之也。

初九,在信之初,虞度其可信而方信,能謹於始,自吉於終,倘不能虞度其是非,忽信此,又信彼,反覆無常,難以全信,是有他而不得燕樂矣。此通道必謹於始也。

九二,真信在中,知白守黑,陰陽隔礙潛通,神明自來,如鳴鶴在陰,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同聲相應,同氣相求,不期然而然者。此潛修密煉之信也。

六三,入於旁門,執著一身,強扭強捏,如得敵之信,信至於敵,久必有變,始而信此,既而信彼,這條不成,又作那條,或鼓或罷,或泣或歌,虛而不實,所謂“同類易施功,非種難為巧”,信非所信,終必敗信,此認假為真之信也。

六四,居上陽下陰之間,柔而守正,順其陽而不順陰,如月幾望馬匹亡也。人身純陰無陽,如月本無光也。必借他家之陽,然後生丹者,如月借日光也。月於晦朔之半,與日相交,初三,光輝方生,十五與日對望,光輝圓滿,陰順其陽也。十六一陰潛生,漸至三十,與日相背,光輝全無,陰違其陽也。

金丹之道,始而以陰求陽,複於純乾,如月幾望也。既可借陽退陰,以化其氣質,如馬匹亡也。順其陽而絕其陰,一粒寶珠,懸於太虛空中,圓陀陀、光灼灼、淨倮倮、赤灑灑,無物不照,無物能瞞,更何有咎之不無乎?此柔而求剛之信也。

九五,剛而中正,陰陽混合,性情精神,皆歸中央,仁、義、禮、智,皆歸於心,五行攢簇,誠一不二,是信之攣,如固結而不可解,所謂“一粒金丹吞入腹,始知我命不由天”,工夫到此,渾然天理,萬緣俱空,自然無咎。此剛柔如一之信也。

上九,自用聰明,妄猜私議,不能巽下求人,窮究實理,冒然修為,其進銳者,其退速,本欲登高,反而落下,是亦翰音而已,何能沖舉登天,以成天下稀有之事乎?此誤用聰明之信也。

然則,中孚之道,貴乎信而得中,尤貴乎信而得正。信而得中,則志念堅固,經久不變,信而得正,則是非分明,修道最易。能中能正,信於道,即能行其道。行其道,即能成其道,一信而未有不吉,未有不利者也。

經文據 Wikisource《周易》;王弼注、孔穎達疏據《周易正義》;程頤《伊川易傳》據點校本;劉一明《周易闡真》。以上皆公有領域。英譯:James Legge, The Yî King, SBE XVI, 1882。 程傳點校本僅存 14 卦,其餘尚無可用的公有領域點校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