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階YIST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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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一卦
  • L1《周易》本經
  • L2《易傳》
  • L3傳統註釋
  • L6後世術數

卦辭 · L1

小亨。利有攸往。利見大人。

Sun intimates that (under the conditions which it denotes) there will be some little attainment and progress. There will be advantage in movement onward in whatever direction. It will be advantageous (also) to see the great man.

王弼注L3

全以巽為德,是以小亨也。上下皆巽,不違其令,命乃行也。故申命行事之時,上下不可以不巽也。 巽悌以行,物無距也。 大人用之,道愈隆。

孔穎達疏L3

正義曰「巽者卑順之名。《說卦》云:「巽,入也。」蓋以巽是象風之卦,風行無所不入,故以「入」為訓。若施之於人事,能自卑巽者,亦無所不容。然巽之為義,以卑順為體,以容入為用,故受「巽」名矣。上下皆巽,不為違逆,君唱臣和,教令乃行,故於重巽之卦,以明申命之理。雖上下皆巽,命令可行,然全用卑巽,則所通非大,故曰「小亨」。 正義曰:巽悌以行,物無違距,故曰「利有攸往」。 正義曰:但能用巽者,皆無往不利,然大人用巽,其道愈隆,故曰「利見大人」,明上下皆須用巽也。

彖傳 · L2

重巽以申命,剛巽乎中正而志行。柔皆順乎剛,是以小亨,利有攸往,利見大人。

王弼注L3

命乃行也。未有不巽而命行也。 以剛而能用巽,處乎中正,物所與也。 明無違逆,故得小亨。

孔穎達疏L3

正義曰:此卦以卑巽為名,以申命為義。故就二體上下皆巽,以明可以申命也。上巽能接於下,下巽能奉於上,上下皆巽,命乃得行,故曰「重巽以申命也」。 正義曰:「剛巽乎中正而志行」者,雖上下皆巽,若命不可從,則物所不與也。故又因二五之爻,剛而能巽,不失其中,所以志意得行,申其命令也。 「柔皆順乎剛」。○正義曰:「柔皆順乎剛」者,剛雖巽為中正,柔若不順乎剛,何所申其命乎?故又就初、四各處卦下,柔皆順剛,無有違逆,所以教命得申,成小亨以下之義也。○注「明無違」至「得小亨」。○正義曰:案《彖》並舉「小亨,利有攸往,利見大人」以結之,則柔皆順剛之意,不事釋「小亨」二字,而《注》獨言「明無違逆,故得小亨」者,褚氏云:「夫獻可替否,其道乃弘:柔皆順剛,非大通之道,所以文王系'小亨'之辭,孔子致'皆順'之釋。」案:王注上下卦之體,皆以巽言之,柔不違剛,正是巽義,故知「皆順」之言,通釋諸辭也。 正義曰:「是以小亨」以下,釋《經》結也。 正義曰:「隨風,巽」者,兩風相隨,故曰「隨風」,風既相隨,物無不順,故曰「隨風,巽」。「君子以申命行事」者,風之隨至,非是令初,故君子訓之以申命行事也。

大象傳 · L2

隨風,巽;君子以申命行事。

初六 · L1

進退,利武人之貞。

小象傳 · L2進退,志疑也。利武人之貞,志治也。

The first line, divided, shows its subject (now) advancing, (now) receding. It would be advantageous for him to have the firm correctness of a brave soldier.

王弼注L3

處令之初,未能服令者也。故進退也。成命齊邪,莫善武人,故「利武人之貞」以整之。 巽順之志,進退疑懼。

孔穎達疏L3

正義曰:初六,處令之初,法未宣,著體於柔巽,不能自決,心懷進退,未能從令者也。成命齊邪,莫善威武,既未能從令,則宜用武人之正,以整齊之,故曰「進退,利武人之貞」也。 正義曰:「志疑」者,欲從之,則未明其令;欲不從,則懼罪及巳,志意懷疑,所以進退也。 正義曰:「志治也」者,武非行令所宜,而言利武人者,志在使人從治,故曰:「利武人」。其猶《蒙卦》初六《象》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九二 · L1

巽在牀下,用史巫紛若,吉无咎。

小象傳 · L2紛若之吉,得中也。

The second line, undivided, shows the representative of Sun beneath a couch, and employing diviners and exorcists in a way bordering on confusion. There will be good fortune and no error.

王弼注L3

處巽之中,既在下位,而復以陽居陰,卑巽之甚,故曰:「巽在床下」也。卑甚失正,則入於咎過矣。能以居中而施至卑於神祗,而不用之於威勢,則乃至於紛若之吉,而亡其過矣。故曰「用史巫紛若,吉,無咎」也。

孔穎達疏L3

正義曰:「巽在床下」者,九二處巽下體,而復以陽居陰,卑巽之甚,故曰「巽在床下」。「用史巫紛若,吉,無咎」者,史謂祝史,巫謂巫覡,並是接事鬼神之人也。紛若者,盛多之貌。卑甚失正,則入於過咎。人有威勢,易為行恭;神道無形,多生怠慢。若能用居中之德,行至卑之道,用之於神祗,不行之於威勢,則能致之於盛多之吉,而無咎過,故曰「用史巫紛若,吉,無咎」也。 正義曰:「得中」者,用卑巽於神祗,是行得其中,故能致紛若之吉也。

九三 · L1

頻巽,吝。

小象傳 · L2頻巽之吝,志窮也。

The third line, undivided, shows its subject penetrating (only) by violent and repeated efforts. There will be occasion for regret.

王弼注L3

頻,頻蹙,不樂而窮,不得巳之謂也。以其剛正而為四所乘,志窮而巽,是以吝也。

孔穎達疏L3

正義曰:「頻巽,吝」者,頻者,頻蹙憂戚之容也,九三體剛居正,為四所乘,是志意窮屈,不得申遂也。既處巽時,只得受其屈辱也,頻蹙而巽,鄙吝之道,故曰「頻巽,吝」也。 正義曰:「志窮」者,志意窮屈,所以為吝也。

六四 · L1

悔亡,田獲三品。

小象傳 · L2田獲三品,有功也。

The fourth line, divided, shows all occasion for repentance (in its subject) passed away. He takes game for its threefold use in his hunting.

王弼注L3

乘剛,悔也,然得位承五,卑得所奉。雖以柔乘剛,而依尊履正,以斯行命,必能獲強暴,遠不仁者也。獲而有益,莫善三品,故曰「悔亡,田獲三品」。一曰乾豆,二曰賓客,三曰充君之庖。

孔穎達疏L3

正義曰:「悔亡,田獲三品」者,六四有乘剛之悔,然得位承尊,得其所奉,雖以柔乘剛,而依尊履正,以斯行命,必能有功,取譬田獵,能獲而有益,莫善三品,所以得悔亡。故曰「悔亡,田獲三品」也。三品者,一曰乾豆,二曰賓客,三曰充君之庖廚也。 正義曰:「有功」者,田獵有獲,以喻行命有功也。

九五 · L1

貞吉悔亡,无不利。无初有終,先庚三日,后庚三日,吉。

小象傳 · L2九五之吉,位正中也。

The fifth line, undivided, shows that with firm correctness there will be good fortune (to its subject). All occasion for repentance will disappear, and all his movements will be advantageous. There may have been no (good) beginning, but there will be a (good) end. Three days before making any changes, (let him give notice of them); and three days after, (let him reconsider them). There will (thus) be good fortune.

王弼注L3

以陽居陽,損於謙巽。然秉乎中正以宣其令,物莫之違,故曰「貞吉,悔亡,無不利」也。化不以漸,卒以剛直用加於物,故初皆不說也。終於中正,邪道以消,故有終也。申命令謂之庚。夫以正齊物,不可卒也;民迷固久,直不可肆也,故先申三日,令著之後,復申三日,然後誅而無咎怨矣。甲、庚,皆申命之謂也。

孔穎達疏L3

正義曰:九五以陽居陽,違於謙巽,是悔也。然執乎中正,以宣其令,物莫之違,是由貞正獲吉,故得悔亡而無不利,故曰「貞吉,悔亡,無不利」也。「無初有終」者,若卒用剛直,化不以漸,物皆不說,故曰「無初」也。終於中正,物服其化,故曰「有終」也。「先庚三日,後庚三日,吉」者,申命令謂之庚,民迷固久,申不可卒,故先申之三日,令著之後,復申之三日,然後誅之,民服其罪,無怨而獲吉矣,故曰「先庚三日,後庚三日,吉」也。 正義曰:「位正中」者,若不以九居五位,則不能以中正齊物,物之不齊,無由致吉,致吉是由九居五位,故舉爻位言之。

上九 · L1

巽在牀下,喪其資斧,貞凶。

小象傳 · L2巽在牀下,上窮也。喪其資斧,正乎凶也。

The sixth line, undivided, shows the representative of penetration beneath a couch, and having lost the axe with which he executed his decisions. However firm and correct he may (try to) be, there will be evil.

王弼注L3

處巽之極,極巽過甚,故曰:「巽在床下」也。斧所以斷者也,過巽失正,喪所以斷,故曰「喪其資斧,貞凶」也。

孔穎達疏L3

正義曰:「巽在床下」者,上九處巽之極,巽之過甚,故曰「巽在床下」。「喪其資斧」者,斧能斬決,以喻威斷也,巽過則不能行威命。命之不行,是喪其所用之斧,故曰「喪其資斧」也。「貞凶」者,失其威斷,是正之凶,故曰「貞凶」也。 正義曰:「上窮」者,處上窮巽,故過在床下也。「正乎凶」者,正理須當威斷,而喪之,是「正乎凶」也。

闡真(劉一明)L6

此為後世發展,非《周易》本經清代劉一明以道教內丹解易,自成一套獨立體系,與上方經文及傳統註釋不屬同一層次,僅供參照。

上巽下巽(巽卦第五十七)==

巽者,進入也,伏下也,柔順漸進之謂。取象為風,卦體一陰伏于二陽之下,以柔道而行剛道,不急不緩,漸次而進,既內巽而又外巽,既下巽而又上巽,由近達遠,自卑登高,如風漸吹漸遠,漸吹漸高,無處不到。故謂巽。此柔巽進道之卦,承上豐卦而來。

豐者,明動合一,曲直應物,潛躍隨心,性命由我不由天矣。然明動合一之道,豈易成哉,苟非柔巽漸進之功不能。柔巽則耐久,漸進則能入,柔巽漸進,愈久愈力,工夫不缺,終必至於深造自得,是以巽小而有亨道也。但能巽雖是亨道,或知其巽而不能行其巽者有矣;或能巽下,不能巽上者有矣;或能巽上,不能巽下者有矣;或巽於順,不能勇於逆者有矣;或巽於始,不能巽於終者有矣。凡此皆不能實行巽進之道。巽而不通,求其知行兼能,剛柔並用,能上能下、能順能逆,能內能外,始終如一之巽,惟具中正之大人能之,是以利有攸往,利見大人也。

夫大人者,以性命為重,以道德為貴,視幻身如枯木,視富貴如浮雲,內常有餘,外若不足,真履實踐,漸次進步,心堅志遠,不到大道完成之後,絕不休歇,故利。若非大人,執于一偏,巽而不中不正,何能有往有利?此有往之利,必歸於大人耳。

初六,柔而無剛,逡畏不力,方進即退,終難深造。然大道人人有分,特患無志耳。果若有志,親近真師,叩求口訣,勇猛精進,如武人之貞,未有入道不利者。此柔而借剛之巽也。

九二,剛以柔用,不滿不盈,屈己下人,如巽在床下,用史巫紛若,不但治己得吉,而且應人亦無咎。此剛而能柔之巽也。

九三,自滿自盈,有己無人,不能虛心請益,由下而上巽,乃自用聰明,由上而上巽,本欲向前,反成落後,是謂頻巽。巽至於頻,順者能巽,逆者不巽,或巽或不巽,適以取吝而已。此剛而不能柔之巽也。

六四,獨柔無剛,似乎柔之太過,不能深造而有悔。然柔之得正,上近五剛,巽順於上,而得上之濟,是獲上之一品也。下近三剛,巽順於下,而得下之濟,是獲下之一品也。陰居陽中,順之逆之,皆不失其正,是獲中之一品也。上、中、下三品大藥。歸於中央,陰陽混合,金丹有象,純是生機,如田中種物,無有不告成者,有何悔之不亡乎?此柔而中正之巽也。

九五,剛而能巽,惟精推一,允執厥中,是以有悔可亡,而修道無不利矣。其利者,蓋以剛而能柔之大人,能下能上,始而巽以自下,似乎用柔傷剛,是無初也。既而巽進於上,反能借柔全剛,是有終也。無初有終之象,如月之先庚三日,後庚三日。先庚三日在於二十八,後庚在於初三,二十八微陽消於艮地,至三十光輝全隱,自二十八至三十,方三日,所謂“先庚三日”也。晦朔之半,月沾日光,陰中藏陽,至初三,現蛾眉之光于庚方,自初一至初三,方三日,所謂“後庚三日”也。先庚三日,巽藏其陽,後庚三日,巽進其陽。金丹之道先巽下而深造用其柔,後巽上而自得全其剛。陰中含陽,陽中用陰,大小無傷,至中至正,金丹凝結,剛巽之利,其吉莫大焉。此剛柔兩用之巽也。

上九,在巽之終,巽下之功已畢,柔道宜退,剛道宜進,可以點化群陰之時,不必下巽,須當上巽,居於床上矣。若固執不通,宜在床上者,終在床下。柔過於剛,陰氣不化,必致大藥得而復失,前功俱廢,貞而有凶,可於理決之,此柔過於剛之巽也。

然則,巽進漸入之道,須要識急緩、辨吉凶、知止足,可剛則剛,可柔則柔,隨時而用,巽進於剛柔中正為極功也。

經文據 Wikisource《周易》;王弼注、孔穎達疏據《周易正義》;程頤《伊川易傳》據點校本;劉一明《周易闡真》。以上皆公有領域。英譯:James Legge, The Yî King, SBE XVI, 1882。 程傳點校本僅存 14 卦,其餘尚無可用的公有領域點校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