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階YIST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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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一卦
  • L1《周易》本經
  • L2《易傳》
  • L3傳統註釋
  • L6後世術數

卦辭 · L1

亨小。利貞。初吉終亂。

Kî Žî intimates progress and success in small matters. There will be advantage in being firm and correct. There has been good fortune in the beginning; there may be disorder in the end.

孔穎達疏L3

正義曰:「既濟,亨小,利貞,初吉終亂」者,濟者,濟渡之名,既者,皆盡之稱,萬事皆濟,故以「既濟」為名。既萬事皆濟,若小者不通,則有所未濟,故曰「既濟,亨小」也。小者尚亨,何況於大?則大小剛柔,各當其位,皆得其所。當此之時,非正不利,故曰「利貞」也。但人皆不能居安思危,慎終如始,故戒以今日。既濟之初,雖皆獲吉,若不進德脩業至於終極,則危亂及之,故曰「初吉終亂」也。

彖傳 · L2

既濟,亨,小者亨也。利貞,剛柔正而位當也。初吉,柔得中也。終止則亂,其道窮也。

王弼注L3

既濟者,以皆濟為義者也。小者不遺,乃為皆濟,故舉小者,以明既濟也。 剛柔正而位當,則邪不可以行矣,故唯正乃利貞也。 柔得中,則小者亨也。柔不得中,則小者未亨。小者未亨,雖剛得正,則為未既濟也。故既濟之要,在柔得中也。以既濟為安者,道極無進,終唯有亂,故曰:「初吉終亂。」終亂不為自亂,由止故亂,故曰「終止則亂」也。 存不忘亡,既濟不忘未濟也。

孔穎達疏L3

正義曰:此釋卦名德,既濟之亨,必小者皆亨也,但舉小者,則大者可知,所以為既濟也。具足為文,當更有一「小」字,但既疊《經》文,略足以見,故從省也。 正義曰:此就二、三、四、五並皆得正,以釋「利貞」也。剛柔皆正,則邪不可行,故惟正乃利貞也。 正義曰:「初吉,柔得中」者,此就六二以柔居中,釋「初吉」也。以柔小尚得其中,則剛大之理,皆獲其濟。物無不濟,所以為吉,故曰「初吉」也。終止則亂,其道窮者,此正釋戒。若能進脩不止,則既濟無終。既濟終亂,由止故亂。終止而亂,則既濟之道窮矣,故曰「終止則亂,其道窮」也。 正義曰:水在火上,炊爨之象,飲食以之而成,性命以之而濟,故曰「水在火上,既濟」也。但既濟之道,初吉終亂,故君子思其後患,而豫防之。

大象傳 · L2

水在火上,既濟;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

初九 · L1

曳其輪,濡其尾,无咎。

小象傳 · L2曳其輪,義无咎也。

The first line, undivided, (shows its subject as a driver) who drags back his wheel, (or as a fox) which has wet his tail. There will be no error.

王弼注L3

最處既濟之初,始濟者也。始濟未涉於燥,故輪曳而尾濡也。雖未造易,心無顧戀,志棄難者也。其為義也,無所咎也。

孔穎達疏L3

正義曰:初九處既濟之初,體剛居中,是始欲濟渡也。始濟未涉於燥,故輪曳而尾濡,故云「曳其輪,濡其尾」也。但志在棄難,雖復曳輪濡尾,其義不有咎,故云「無咎」。

六二 · L1

婦喪其茀,勿逐,七日得。

小象傳 · L2七日得,以中道也。

The second line, divided, (shows its subject as) a wife who has lost her (carriage-)screen. There is no occasion to go in pursuit of it. In seven days she will find it.

王弼注L3

居中履正,處文明之盛,而應乎五,陰之光盛者也。然居初、三之間,而近不相得,上不承三,下不比初。夫以光盛之陰,處於二陽之間,近而不相得,能無見侵乎?故曰「喪其茀」也。稱「婦」者,以明自有夫,而它人侵之也。茀,首飾也。夫以中道執乎貞正,而見侵者,眾之所助也。處既濟之時,不容邪道者也。時既明峻,眾又助之,竊之者逃竄而莫之歸矣。量斯勢也,不過七日,不須已逐,而自得也。

孔穎達疏L3

「六二」至「七日得」。○正義曰:「婦喪其茀,勿逐,七日得」者,茀者,婦人之首飾也。六二居中履正,處文明之盛,而應乎五,陰之光盛者也,然居初、三之間,而近不相得。夫以光盛之陰,處於二陽之間,近而不相得,能無見侵乎?故曰「婦喪其茀」。稱「婦」者,以明自有夫,而他人侵之也。夫以中道執乎貞正,而見侵者,物之所助也。處既濟之時,不容邪道者也。時既明峻,眾又助之,竊之者逃竄而莫之歸矣。量斯勢也,不過七日,不須已逐而自得,故曰:「勿逐,七日得」。 正義曰:「以中道」者,釋不須追逐而自得者,以執守中道故也。

九三 · L1

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

小象傳 · L2三年克之,憊也。

The third line, undivided, (suggests the case of) Kâo Žung, who attacked the Demon region, but was three years in subduing it. Small men should not be employed (in such enterprises).

王弼注L3

處既濟之時,居文明之終,履得其位,是居衰末而能濟者,「高宗伐鬼方,三年乃克」也。君子處之,故能興也,小人居之,遂喪邦也。

孔穎達疏L3

正義曰:「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者,高宗者,殷王武丁之號也,九三處既濟之時,居文明之終,履得其位,是居衰末,而能濟者也。高宗伐鬼方,以中興殷道,事同此爻,故取譬焉。高宗德實文明,而勢甚衰憊,不能即勝,三年乃克,故曰「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也。「小人勿用」者,勢既衰弱,君子處之,能建功立德,故興而復之,小人居之,日就危亂,必喪邦也,故曰「小人勿用」。 正義曰:「憊也」者,以衰憊之故,故三年乃克之。

六四 · L1

繻有衣袽,終日戒。

小象傳 · L2終日戒,有所疑也。

The fourth line, divided, shows its subject with rags provided against any leak (in his boat), and on his guard all day long.

王弼注L3

繻宜曰濡,衣袽,所以塞舟漏也。履得其正,而近不與三、五相得。夫有隙之棄舟,而得濟者,有衣袽也。鄰於不親,而得全者,終日戒也。

孔穎達疏L3

正義曰:「繻有衣袽,終日戒」者,王注云「繻,宜曰濡,衣袽,所以塞舟漏」者也。六四處既濟之時,履得其位,而近不與三五相得,如在舟而漏矣。而舟漏則濡濕,所以得濟者,有衣袽也。鄰於不親,而得全者,終日戒也,故曰「繻有衣袽,終日戒」也。 正義曰:「有所疑」者,釋所以「終日戒」,以不與三、五相得,懼其侵克,有所疑故也。

九五 · L1

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

小象傳 · L2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時也;實受其福,吉大來也。

The fifth line, undivided, shows its subject (as) the neighbour in the east who slaughters an ox (for his sacrifice); but this is not equal to the (small) spring sacrifice of the neighbour in the west, whose sincerity receives the blessing.

王弼注L3

牛,祭之盛者也。禴,祭之薄者也。居既濟之時,而處尊位,物皆盛矣,將何為焉?其所務者,祭祀而已。祭祀之盛,莫盛脩德,故沼沚之毛,蘋蘩之菜,可羞於鬼神,故「黍稷非馨,明德惟馨」,是以「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也。 在於合時,不在於豐也。

孔穎達疏L3

「九五東鄰」至「受其福」。○正義曰:牛,祭之盛者也。禴,殷春祭之名,祭之薄者也。九五居既濟之時,而處尊位,物既濟矣,將何為焉?其所務者,祭祀而已。祭祀之盛,莫盛脩德。九五履正居中,動不為妄,脩德者也。苟能脩德,雖薄可饗。假有東鄰不能脩德,雖復殺牛至盛,不為鬼神歆饗;不如我西鄰禴祭雖薄,能脩其德,故神明降福,故曰「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也。○注「沼沚之毛」至「鬼神」。○正義曰:「沼沚之毛,蘋蘩之菜,可羞於鬼神」者,並略《左傳》之文也。 正義曰:「不如西鄰之時」者,神明饗德,能脩德致敬,合於祭祀之時雖薄降福,故曰時也。○注「在於合時」。○正義曰:「在於合時」者,《詩》云:「威儀孔時」。言周王廟中,群臣助祭,並皆威儀肅敬,甚得其時。此合時之義,亦當如彼也。 正義曰:「吉大來」者,非惟當身,福流後世。

上六 · L1

濡其首,厲。

小象傳 · L2濡其首厲,何可久也。

The topmost line, divided, shows its subject with (even) his head immersed. The position is perilous.

王弼注L3

處既濟之極,既濟道窮,則之於未濟,之於未濟,則首先犯焉。過惟不巳,則遇於難,故濡其首也。將沒不久,危莫先焉。

孔穎達疏L3

正義曰:上六處既濟之極,則反於未濟。若反於未濟,則首先犯焉。若進而不已,必遇於難,故濡其首也。既被濡首,將沒不久,危莫先焉,故曰:「濡其首,厲」也。 正義曰:「何可久」者,首既被濡,身將陷沒,何可久長者也。

闡真(劉一明)L6

此為後世發展,非《周易》本經清代劉一明以道教內丹解易,自成一套獨立體系,與上方經文及傳統註釋不屬同一層次,僅供參照。

上坎下離(既濟卦第六十三)==

濟者,陰陽相濟之義。既濟者,陰陽相濟之極也。卦德上坎陷、下離明,借險以養明,以明而禦險,明由險生,險因明通,明險相濟,故謂既濟。此防危慮險、固濟丹元之卦,承上中孚而來。中孚者,悅而巽行,深造自得,陰陽不濟者,終必能濟矣。但不濟須求濟,既濟須保濟。保濟者,固濟丹元之功。固濟丹元,在乎以明禦險,防險養明耳。養明者,藏明於內,有智不用,有才不使,明其明德,止於至善也。防險者,謹慎於外,非禮不履,非義不行,素位而行,不願乎外也。內既能養明,外又能防險,明有養而明不傷,險遇明而險即消。

明為離德,位於南,為火,即神也。險為坎德,位於北,為水,即精也。神好動而火上炎,以精養神。火得水而燥氣悉化,精易泄而水下流,以神攝精,水得火而欲念自消。燥氣化而神安,則心虛;欲念消而精一,則腹實。心虛則人心無而真陰現;腹實則道心發而真陽生,以真陰順真陽,以真陽統真陰,真陰真陽,兩而相合,恍惚有象,杳冥有精,結成一粒黍米寶珠,吞而服之,延壽無窮,是既濟固有亨道也。

但陰陽既濟則明盛。明盛,易於恃明自用,若不謹慎,少有疏失,明極反暗,道心又昧,人心又起,濟中即有不濟,是既濟之亨又小也。

蓋以事在未濟,人多戒懼修省,用明以防險;事在既濟,人每晏在自殆,昧明而招險,亨小不大,得而復失,皆在於此,是以既濟亨道,惟利於守正耳。以正養明,以正防險,自然明不傷而險不生。但以明防險,尤利於既濟之初。初則吉,而終則亂也。

初吉者,養明於早,有險無險。終亂者,用明太過,無險招險,總此一明,總此一險,能養其明則無險,過用其明則有險。修道者,可不於既濟之初,早防其險乎?

初九,在既濟之初,剛而守正,如車曳其輪而不前,人濡其尾而退後,能敬謹於始,自無咎於終。此方濟,即防其不濟也。

六二,柔而無剛,陰陽不濟,大道難修,如婦喪其茀而有險矣。然柔而中正,煉己待時,虛室生白,神明自來,是以勿逐七日得也。

七日者,火之數,煉己而火返真,以明破險,借險生明,取坎中之陽,填離中之陰,水火相濟,不待勉強,自然而然,此以陰而求陽相濟也。

九三,居明之極,有近於險,如有鬼方也。不能戒備於早,既濟將不濟,雖剛而得正者,若欲不為險傷,亦必盡其力而方保濟,如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剛而得正者,且如此,而況不正之剛乎?故曰小人勿用。此既濟而不能豫防不濟也。

六四,當既濟之時,黜聰毀智,防危慮險,如舟有濡,先備衣袽,終日戒之。此既濟而能時防不濟也。

九五,當既濟之時,滿盈自居,腹實而不知虛心,既濟中即藏不濟,如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也。

蓋未濟之時,方致濟,以虛求實而能濟,既濟之時濟已極,實而不虛,仍不濟。虛能實,滿招愆,理所必然。此既濟而又招不濟也。

上六,火候不明,持盈未已,不能防險於既濟之時,自然致險於既濟之終,如濡及於首,全身失陷,陰陽散渙,前功俱廢,危厲所不能免。此既濟而終歸不濟也。

修道者,至於取坎填離,水火相濟,不知費過多少苦功,幸而得之,及早封藏,防危慮險,以修向上事業。否則晏安自息,休歇罷功,火候有差,既濟又不濟,成而複敗,可不惜乎?故有為無為之道,隨時而用,必以有無一致,虛實兼該,了性了命為極功也。

經文據 Wikisource《周易》;王弼注、孔穎達疏據《周易正義》;程頤《伊川易傳》據點校本;劉一明《周易闡真》。以上皆公有領域。英譯:James Legge, The Yî King, SBE XVI, 1882。 程傳點校本僅存 14 卦,其餘尚無可用的公有領域點校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