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階YIST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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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一卦
  • L1《周易》本經
  • L2《易傳》
  • L3傳統註釋
  • L6後世術數

卦辭 · L1

棟橈,利有攸往,亨。

Tâ Kwo suggests to us a beam that is weak. There will be advantage in moving (under its conditions) in any direction whatever; there will be success.

王弼注L3

音相過之過。

孔穎達疏L3

「大過」。○正義曰:「過」謂過越之「過」,非經過之「過」。此衰難之世,唯陽爻,乃大能過越常理以拯患難也。故曰「大過」。以人事言之,猶若聖人過越常理以拯患難也。○注「音相過之過」。○正義曰:「相過」者,謂相過越之甚也,非謂相過從之「過」,故《象》云「澤滅木」。是過越之甚也。四陽在中,二陰在外,以陽之過越之甚也。 正義曰:「棟橈」者,謂屋棟也。本之與末俱橈弱,以言衰亂之世,始終皆弱也。「利有攸往亨」者,既遭衰難,聖人「利有攸往」,以拯患難,乃得亨通,故云「利有攸往亨」也。

彖傳 · L2

大過,大者過也。棟橈,本末弱也。剛過而中,巽而說行,利有攸往,乃亨。大過之時義大矣哉!

王弼注L3

大者乃能過也。 初為本,而上為末也。 謂二也。居陰,「過」也;處二,「中」也。拯弱興衰,不失其中也。 「巽而說行」,以此救難,難乃濟也。 危而弗持,則將安用?故往乃亨。 是君子有為之時也。 此所以為「大過」,非凡所及也。

孔穎達疏L3

正義曰:釋大過之義也。「大者過」,謂盛大者乃能過其分理以拯難也。故於二爻陽處陰位,乃能拯難也,亦是過甚之義。 正義曰:釋「棟橈」義。以大過本末俱弱,故屋棟橈弱也,似若衰難之時始終弱。 正義曰:「剛過而中巽而說行利有攸往乃亨」者,此釋「利有攸往乃亨」義。「剛過而中」謂二也。以陽處陰,是剛之過極之甚,則陽來拯此陰難,是過極之甚也。「巽而說行」者,既以巽順和說而行,難乃得濟,故「利有攸往得亨」也。故云「乃亨」。 正義曰:此廣說大過之美。言當此大過之時,唯君子有為拯難,其功甚大,故曰「大矣哉」也。 正義曰:「澤滅木」者,澤體處下,木體處上,澤無滅木之理。今云「澤滅木」者,乃是澤之甚極而至滅木,是極大過越之義。其大過之卦有二義也:一者物之自然大相過越常分,即此「澤滅木」是也。二者大人大過越常分以拯患難,則九二「枯楊生稊,老夫得其女妻」是也。「君子以獨立不懼,遁世無悶」者,明君子於衰難之時,卓爾獨立,不有畏懼,隱遁於世而無憂悶,欲有遁難之心,其操不改。凡人遇此則不能,然唯君子獨能如此,是其過越之義。

大象傳 · L2

澤滅木,大過。君子以獨立不懼,遯世无悶。

初六 · L1

藉用白茅,无咎。

小象傳 · L2藉用白茅,柔在下也。

The first line, divided, shows one placing mats of the white mâo grass under things set on the ground. There will be no error.

王弼注L3

以柔處下,過而可以「無咎」,其唯慎乎!

孔穎達疏L3

正義曰:以柔處下,心能謹慎,薦藉於物,用絜白之茅,言以絜素之道奉事於上也。「無咎」者,既能謹慎如此,雖遇大過之難,而「無咎」也。以柔道在下,所以免害。故《象》云「柔在下也」。

九二 · L1

枯楊生稊,老夫得其女妻,无不利。

小象傳 · L2老夫女妻,過以相與也。

The second line, undivided, shows a decayed willow producing shoots, or an old husband in possession of his young wife. There will be advantage in every way.

王弼注L3

「稊」者,楊之秀也。以陽處陰,能過其本而救其弱者也。上無其應,心無持吝處過以此,無衰不濟也。故能令枯楊更生稊,老夫更得少妻,拯弱興衰,莫盛斯爻,故「無不利」也。老過則枯,少過則稚。以老分少,則稚者長;以稚分老,則枯者榮,過以相與之謂也。大過至衰而已至壯,以至壯輔至衰,應斯義也。

孔穎達疏L3

「《象》曰藉用白茅」至「無不利」。○正義曰:「枯楊生稊」者,「枯」謂枯稿,「稊」謂「楊之秀」者。九二以陽處陰,能過其本分,而救其衰弱。上無其應,心無特吝,處大過之時,能行此道,無有衰者不被拯濟。故衰者更盛,猶若枯槁之楊,更生少壯之稊;枯老之夫,得其少女為妻也。「無不利」者,謂拯弱興衰,莫盛於此。以斯而行,無有不利也。○注「稊者楊之秀也」至「應斯義也」。○正義曰:「稊」者楊柳之穗,故云「楊之秀也」。「以陽處陰,能過其本而救其弱」者,若以陽處陽,是依其本分。今以陽處陰,是過越本分,拯救陰弱也。「老過則枯,少過則稚」者,老之太過則枯槁,少之太過則幼稚也。「以老分少則稚者長也」,謂老夫減老而與女妻,女妻得之而更益長,故云「以老分少則稚者長也」。「以稚分老則枯者榮」者,謂女妻減少而與老夫,老夫得之,似若槁者而更得生稊,故云「則枯者榮也。」云「大過至衰而已至壯,以至壯輔至衰,應斯義」者,此大過之卦,本明至壯輔至衰,不論至衰減至壯。故輔嗣此《注》特云「以至壯輔至衰也」。「《象》曰過以相與」者,因至壯而輔至衰,似女妻而助老夫,遂因云老夫減老而與少,猶若至衰減衰而與壯也。其實不然也。 正義曰:釋「老夫女妻」之義。若老夫而有老妻,是依分相對。今老夫而得女妻,是過分相與也。老夫得女妻,是女妻以少而與老夫。老夫得少而更壯,是女妻過分而與夫也。女妻而得少夫,是依分相對。今女妻得老夫,是老夫減老而與少。女妻既得其老則益長,是老夫過分而與妻也,故云「過以相與」。《象》直云「老夫」、「女妻」,不云「枯楊生稊」者,「枯楊」則是老夫也,「生稊」則女妻也。其意相似,故《象》略而不言。

九三 · L1

棟橈,凶。

小象傳 · L2棟橈之凶,不可以有輔也。

The third line, undivided, shows a beam that is weak. There will be evil.

王弼注L3

居大過之時,處下體之極,不能救危拯弱,以隆其棟,而以陽處陽,自守所居,又應於上,系心在一,宜其淹弱而凶衰也。

孔穎達疏L3

正義曰:居大過之時,處下體之極,以陽居陽,不能救危拯弱,唯自守而已。獨應於上,系心在一,所以「凶」也。心既褊狹,不可以輔救衰難,故《象》云「不可以有輔也」。

九四 · L1

棟隆,吉。有它吝。

小象傳 · L2棟隆之吉,不橈乎下也。

The fourth line, undivided, shows a beam curving upwards. There will be good fortune. If (the subject of it) looks for other (help but that of line one), there will be cause for regret.

王弼注L3

體屬上體,以陽處陰,能拯其弱,不為下所橈者也,故「棟隆」吉也。而應在初,用心不弘,故「有它吝」也。

孔穎達疏L3

正義曰:「棟隆吉」者,體居上體,以陽處陰,能拯救其弱,不為下所橈,故得棟隆起而獲吉也。「有它吝」者,以有應在初,心不弘闊,故「有它吝」也。 正義曰:釋「棟隆之吉」,以其能拯於難,不被橈乎在下,故得「棟隆吉」。九四應初,行又謙順,能拯於難,然唯只拯初,初謂下也。下得其拯,猶若所居屋棟隆起,下必不橈。若何得之,不被橈乎在下。但《經》文云「棟橈」,《彖》釋「棟橈」者,本末弱也。以屋棟橈弱而偏,則屋下榱柱亦先弱。柱為本,棟為末,觀此《彖》辭,是足見其義。故子產云:「棟折榱崩,僑將壓焉。」以屋棟橈折,則榱柱亦同崩,此則義也。

九五 · L1

枯楊生華,老婦得其士夫,无咎无譽。

小象傳 · L2枯楊生華,何可久也。老婦士夫,亦可丑也。

The fifth line, undivided, shows a decayed willow producing flowers, or an old wife in possession of her young husband. There will be occasion neither for blame nor for praise.

王弼注L3

處得尊位,而以陽處陽,未能拯危。處得尊位,亦未有橈,故能生華,不能生稊;能得夫,不能得妻。處「棟橈」之世,而為「無咎無譽」,何可長哉!故生華不可久,士夫誠可醜也。

孔穎達疏L3

「九五枯楊生華」至「無咎無譽」。正義曰:「枯楊生華」者,處得尊位而以陽居陽,未能拯危,不如九二「枯楊生稊」。但以處在尊位,唯得「枯楊生華」而巳。言其衰老,雖被拯救,其益少也。又似年老之婦,得其彊壯士夫,婦已衰老,夫又彊大,亦是其益少也。所拯難處少,才得無咎而已,何有聲譽之美?故「無咎無譽」也。○注「處得尊位」至「誠可醜也」。○正義曰:「處得尊位,亦未有橈」者,以九三不得尊位,故有棟橈。今九五雖與九三同以陽居陽,但九五處得尊位,功雖未廣,亦未有橈弱。若其橈弱,不能拯難,不能使「枯楊生華」也。以在尊位,微有拯難,但其功狹少,但使「枯楊生華」而已,「不能生稊」也。「能得夫,不能得妻」者,若拯難功闊,則「老夫得其女妻」,是得少之甚也。今既拯難功狹,但能使老婦得士夫而已,不能使女妻,言老婦所得利益薄少,皆為拯難功薄,故所益少也。 正義曰:「枯楊生華,何可久」者,枯稿之楊,被拯才得生華,何可長久?尋當衰落也。「老婦士夫,亦可醜也」者,婦當少稚於夫,今年老之婦,而得彊壯士夫,亦可醜辱也。此言九五不能廣拯衰難,但使「枯楊生華」而已,但使「老婦得其士夫」而已。拯難狹劣,故不得長久,誠可醜辱,言不如九二也。

上六 · L1

過涉滅頂,凶,无咎。

小象傳 · L2過涉之凶,不可咎也。

The topmost line, divided, shows its subject with extraordinary (boldness) wading through a stream, till the water hides the crown of his head. There will be evil, but no ground for blame.

王弼注L3

處太過之極,過之甚也。涉難過甚,故至於「滅頂凶」。志在救時,故不可咎也。 雖凶無咎,不害義也。

孔穎達疏L3

正義曰:處大過之極,是過越之甚也。以此涉危難,乃至於滅頂,言涉難深也。既滅其頂,所以「凶」也。「無咎」者,所以涉難滅頂,至於凶亡,本欲濟時拯難,意善功惡,無可咎責。此猶龍逄、比干,憂時危亂,不懼誅殺,直言深諫,以忤無道之主,遂至滅亡。其意則善,而功不成,復有何咎責?此亦「過涉滅頂凶無咎」之象,故《象》云「不可咎」,言不可害於義理也。

闡真(劉一明)L6

此為後世發展,非《周易》本經清代劉一明以道教內丹解易,自成一套獨立體系,與上方經文及傳統註釋不屬同一層次,僅供參照。

上兌下巽(大過卦第二十八)==

大過者,陽氣有過也。卦德上兌悅、下巽入;巽于內而悅於外,順其所欲,樂極生悲,卦體內四陽而外二陰,陽過於陰,陰不及陽,故謂大過。此調和藥物,實必用虛之卦,承上大畜而來。

大畜者,健而能止,止健正,所以養健,不使陽氣太過耳。金丹之道,取二八兩弦之氣,凝結成胎,須要大小無傷,兩國俱全,若陽氣太盛,陰氣太弱,陰陽不調,失其生生之道。陰極必敗,陽極必虧,棟橈摧折之患,勢所必有,棟至摧折,大廈盡傾。

修道者,進陽太過,不知止足,能大而不能小,神室有傷,亦如此類。若能巽進而不至於過猛,和緩而不至於固執,通權達變,防危慮險,則剛柔相應,陰陽相濟,雖大而能不過,可以利有攸往,盡性至命,亨通而無阻滯矣。

初六,性質本柔,又居卑下,柔之太過,謹慎之至,如借用自茅,而不敢先人,傲氣悉化,自無過大之時。此小而不妨太過者也。

九二,剛而能柔,陽太過而借陰之濟也,過而不過,如枯楊生稊,老夫得其女妻,陰陽相當,生機常存,剛而不傷,自無不利。此用柔而剛不過者也。

九三,以剛用剛,只知前進,不知後退,金丹得而復失,棟橈之凶,所不能免。此用剛而太於過者也。

九四,大而能小,心平氣和,如棟隆不敗,動與吉會矣。修道至於大而能小,已是陰陽相合,再不可過於用柔,若用柔太過,又傷于剛,大道難成,遺笑於大方,適以取吝而己。此剛而用柔不可過者也。

九五,剛於悅而不能柔以悅,如枯楊生華,老婦得其士夫,過於淫奢,自滿自足,陽極生陰,真為假傷,理有可決,幸其剛而得中,內有主宰,不為客氣所惑,得以無咎。既已實腹,不能虛心中道而止,卻亦無譽。此剛而持盈之大過者也。

上六,在大過之終,愚而自用,不知藥物火候,任心造作,迷而不返,升之高,傷之甚,過涉滅頂,自招其凶,與人無咎。此柔而妄想之大過者也。

觀於六爻之義,大過者凶,不過者吉。大過之中,亦有不過之道。是在人善於調和陰陽,歸於中正,不偏不倚為貴歟。

經文據 Wikisource《周易》;王弼注、孔穎達疏據《周易正義》;程頤《伊川易傳》據點校本;劉一明《周易闡真》。以上皆公有領域。英譯:James Legge, The Yî King, SBE XVI, 1882。 程傳點校本僅存 14 卦,其餘尚無可用的公有領域點校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