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階YIST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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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一卦
  • L1《周易》本經
  • L2《易傳》
  • L3傳統註釋
  • L6後世術數

卦辭 · L1

亨。利貞。取女吉。

Hsien indicates that, (on the fulfilment of the conditions implied in it), there will be free course and success. Its advantageousness will depend on the being firm and correct, (as) in marrying a young lady. There will be good fortune.

程傳(伊川易傳)L3

《咸》,《序卦》:「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錯。」天地萬物之本,夫婦人倫之始,所以上經首《乾》、《坤》,下經首《咸》繼以《恒》也。天地二物,故二卦分為天地之道。男女交合而成夫婦,故《咸》與《恒》皆二體合為夫婦之義。咸,感也,以說為主;恒,常也,以正為本。而說之道自有正也,正之道固有說焉,巽而動,剛柔皆應,說也。咸之為卦,兌上艮下,少女少男也。男女相感之深,莫如少者,故二少為咸也。艮體篤實,止為誠愨之義。男誌篤實以下交,女心說而上應,男感之先也。男先以誠感,則女說而應也。 咸,感也。不曰感者,咸有皆義,男女交相感也。物之相感,莫如男女,而少復甚焉。凡君臣上下,以至萬物,皆有相感之道。物之相感,則有亨通之理。君臣能相感,則君臣之道通;上下能相感,則上下之志通;以至父子、夫婦、親戚、朋友,皆情意相感,則和順而亨通。事物皆然,故咸有亨之理也。利貞,相感之道利在於正也。不以正,則入於惡矣,如夫婦之以淫姣,君臣之以媚說,上下之以邪僻,皆相感之不以正也。取女吉,以卦才言也。卦有柔上剛下,二氣感應,相與止而說,男下女之義。以此義取女,則得正而吉也。

孔穎達疏L3

「咸亨」至「取女吉」。○正義曰:先儒以《易》之舊題,分自此以上三十卦為《上經》,已下三十四卦為《下經》,《序卦》至此又別起端首。先儒皆以《上經》明天道,《下經》明人事,然韓康伯注《序卦》破此義云:「夫《易》,六畫成卦,三才必備,錯綜天人,以效變化,豈有天道、人事偏於上下哉!」案:《上經》之內,明飲食必有訟,訟必有眾起,是兼於人事,不專天道。既不專天道,則《下經》不專人事,理則然矣。但孔子《序卦》不以咸系離。《系辭》云「二篇之策」,則是六十四卦舊分上下,乾、坤象天地,咸、恒明夫婦。乾坤乃造化之本,夫婦實人倫之原,因而擬之,何為不可?天地各卦,夫婦共卦者,周氏云:「尊天地之道,略於人事,猶如三才,天地為二,人止為一也。」此必不然。竊謂乾、坤明天地初辟,至屯乃剛柔始交。故以純陽象天,純陰象地,則咸以明人事。人物既生,共相感應。若二氣不交,則不成於相感,自然天地各一,夫婦共卦。此不言可悉,豈宜妄為異端!「咸亨利貞取女吉」者,「咸」感也。此卦明人倫之始,夫婦之義,必須男女共相感應,方成夫婦。既相感應,乃得亨通。若以邪道相通,則凶害斯及,故利在貞正。既感通以正,即是婚媾之善,故云「咸亨利貞取女吉」也。

彖傳 · L2

咸,感也。柔上而剛下,二氣感應以相與,止而說,男下女,是以亨利貞,取女吉也。天地感而萬物化生,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觀其所感,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王弼注L3

是以亨也。 故「利貞」也。 二氣相與,乃「化生」也。 天地萬物之情,見於所感也。凡感之為道,不能感非類者也,故引取女以明同類之義也。同類而不相感應,以其各亢所處也,故女雖應男之物,必下之而後取女乃吉也。 以虛受人,物乃感應。

程傳(伊川易傳)L3

咸之義感也。在卦,則柔爻上而剛爻下,柔上變剛而成兌,剛下變柔而成艮,陰陽相交,為男女交感之義。又兌女在上,艮男居下,亦柔上剛下也。陰陽二氣,相感相應而和合,是相與也。止而說,止於說,為堅愨之意。艮止於下,篤誠相下也;兌說於上,和說相應也。以男下女,和之至也。相感之道如此,是以能亨通而得正,取女如是則吉也。卦才如此,大率感道利於正也。 既言男女相感之義,復推極感道,以盡天地之理、聖人之用。天地二氣交感而化生萬物,聖人至誠以感億兆之心而天下和平。天下之心所以和平,由聖人感之也。觀天地交感化生萬物之理,與聖人感人心致和平之道,則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感通之理,知道者默而觀之可也。 澤性潤下,土性受潤,澤在山上而其漸潤通徹,是二物之氣相感通也。君子觀山澤通氣之象,而虛其中以受於人。夫人中虛則能受,實則不能入矣。虛中者,無我也。中無私主,則無感不通。以量而容之,擇合而受之,非聖人有感必通之道也。

孔穎達疏L3

正義曰:「柔上而剛下,二氣感應以相與」者,此因上下二體,釋「咸亨」之義也。艮剛而兌柔,若剛自在上,柔自在下,則不相交感,無由得通。今兌柔在上而艮剛在下,是二氣感應以相授與,所以為「咸亨」也。 正義曰:此因二卦之義釋「利貞」也。艮止而兌,說也。能自靜止則不隨動欲,以上行說,則不為邪諂。不失其正,所以「利貞」也。 正義曰:此因二卦之象釋「取女吉」之義。艮為少男而居於下,兌為少女而處於上,是男下於女也。婚姻之義,男先求女,親迎之禮,禦輪三周,皆男先下於女,然後女應於男,所以取女得吉者也。 「是以」至「化生」。○正義曰:「是以亨利貞取女吉」者,次第釋訖,總舉《繇》辭以結之。「天地感而萬物化生」者,以下廣明感之義也。天地二氣,若不感應相與,則萬物無由得應化而生。 「聖人」至「可見矣」。○正義曰:「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者,聖人設教,感動人心,使變惡從善,然後天下和平。「觀其所感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者,結歎咸道之廣,大則包天地,小則該萬物。感物而動,謂之情也。天地萬物皆以氣類共相感應,故「觀其所感,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象》曰」至「虛受人」。○正義曰:「山上有澤,咸」,澤性下流,能潤於下;山體上承,能受其潤。以山感澤,所以為「咸」。「君子以虛受人」者,君子法此咸卦,下山上澤,故能空虛其懷,不自有實,受納於物,無所棄遺,以此感人,莫不皆應。

大象傳 · L2

山上有澤,咸;君子以虛受人。

初六 · L1

咸其拇。

小象傳 · L2咸其拇,志在外也。

The first line, divided, shows one moving his great toes.

王弼注L3

處咸之初,為感之始,所感在末,故有志而已。如其本實,未至傷靜。 四屬外也。

程傳(伊川易傳)L3

初六在下卦之下,與四相感。以微處初,其感未深,豈能動於人?故如人拇之動,未足以進也。拇,足大指。人之相感,有淺深輕重之異,識其時勢,則所處不失其宜矣。 初誌之動,感於四也,故曰在外。誌雖動而感未深,如拇之動,未足以進也。

孔穎達疏L3

「初六咸其拇」。○正義曰:「咸其拇」者,拇是足大指也,體之最末。初應在四,俱處卦始,為感淺末,取譬一身,在於足指而已,故曰「咸其拇」也。○注「處咸」至「傷靜」。○正義曰:六二《咸》道轉進,所感在腓。腓體動躁,則成往而行。今初六所感淺末,則譬如拇指,指雖小動,未移其足,以喻人心初感,始有其志。志雖小動,未甚躁求。凡吉凶悔吝,生乎動者也。以其本實未傷於靜,故無吉凶悔吝之辭。 正義曰:「志在外」者,外謂四也。與四相應,所感在外,處於感初,有志而已,故云「志在外也」。

六二 · L1

咸其腓,凶,居吉。

小象傳 · L2雖凶,居吉,順不害也。

The second line, divided, shows one moving the calves of his leg. There will be evil. If he abide (quiet in his place), there will be good fortune.

王弼注L3

咸道轉進,離拇升腓,腓體動躁者也。感物以躁,凶之道也。由躁故凶,居則吉矣。處不乘剛,故可以居而獲吉。 陰而為居,順之道也。不躁而居,順不害也。

程傳(伊川易傳)L3

二以陰居下,與五為應,故設咸腓之戒。腓,足肚,行則先動,足乃舉之,非如腓之自動也。二若不守道,待上之求,而如腓自動,則躁妄自失,所以凶也。安其居而不動,以待上之求,則得進退之道而吉也。二,中正之人,以其在咸而應五,故為此戒。復雲居吉,若安其分,不自動,則吉也。 二居中得正,所應又中正,其才本善,以其在咸之時,質柔而上應,故戒以先動求君則凶,居以自守則吉。《象》復明之云:非戒之不得相感,唯順理則不害,謂守道不先動也。

孔穎達疏L3

「六二」至「居吉」。○正義曰:腓,足之腓腸也。六二應在九五,咸道轉進,離拇升腓,腓體動躁,躁以相感,凶之道也。由躁故凶,靜居則吉,故曰「咸其腓凶居吉」。以不乘剛,故可以居而獲吉。○注「腓體動躁」。○正義曰:王廙云:動於腓腸,斯則行矣。故言「腓體動躁」也。 正義曰:「雖」者,與奪之辭。若既凶矣,何由得居而獲吉?良由陰性本靜。今能不躁而居,順其本性,則不有災害,免凶而獲吉也。

九三 · L1

咸其股,執其隨,往吝。

小象傳 · L2咸其股,亦不處也。志在隨人,所執下也。

The third line, undivided, shows one moving his thighs, and keeping close hold of those whom he follows. Going forward (in this way) will cause regret.

王弼注L3

股之為物,隨足者也。進不能制動,退不能靜處,所感在股,「志在隨人」者也。「志在隨人」,所執亦以賤矣。用斯以往,吝其宜也。

程傳(伊川易傳)L3

九三以陽居剛,有剛陽之才,而為主於內,居下之上,是宜自得於正道,以感於物,而乃應於上六。陽好上而說,陰上居感說之極,故三感而從之。股者,在身之下,足之上,不能自由,隨身而動者也,故以為象,言九三不能自主,隨物而動,如股然,其所執守者隨於物也。剛陽之才,感於所說而隨之,如此而往,可羞吝也。 雲亦者,蓋《象》辭本不與《易》相比,自作一處,故諸爻之《象》辭,意有相續者。此言亦者,承上爻辭也。上云:「咸其拇,志在外也,雖凶居吉,順不害也。」咸其股,亦不處也。前二陰爻皆有感而動,三雖陽爻亦然,故云「亦不處也」。不處謂動也。有剛陽之質,而不能自主,誌反在於隨人,是所操執者卑下之甚也。

孔穎達疏L3

正義曰:「咸其股亦不處也」者,非但進不能制動,退亦不能靜處也。「所執下」者,既「志在隨人」,是其志意所執下賤也。

九四 · L1

貞吉悔亡,憧憧往來,朋從爾思。

小象傳 · L2貞吉悔亡,未感害也。憧憧往來,未光大也。

4. The fourth line, undivided, shows that firm correctness which will lead to good fortune, and prevent all occasion for repentance. If its subject be unsettled in his movements, (only) his friends will follow his purpose.

王弼注L3

處上卦之初,應下卦之始,居體之中,在股之上,二體始相交感,以通其志,心神始感者也。凡物始感而不以之於正,則至於害,故必貞然後乃吉,吉然後乃得亡其悔也。始在於感,未盡感極,不能至於無思以得其黨,故有「憧憧往來」,然後「朋從其思」也。 未感於害,故可正之,得「悔亡」也。

程傳(伊川易傳)L3

感者,人之動也,故皆就人身取象。拇取在下而動之微,腓取先動,股取其隨。九四無所取,直言感之道,不言咸其心,感乃心也。四在中而居上,當心之位,故為感之主,而言感之道。貞正則吉而悔亡,感不以正,則有悔也。又四說體,居陰而應初,故戒於貞感之道,無所不通,有所私係,則害於感通,乃有悔也。聖人感天下之心,如寒暑雨暘,無不通,無不應者,亦貞而已矣。貞者,虛中無我之謂也。憧憧往來,朋從爾思,夫貞一則所感無不通,若往來憧憧然,用其私心以感物,則思之所及者有能感而動,所不及者不能感也,是其朋類則從其思也,以有係之私心,既主於一隅一事,豈能廓然無所不通乎?《係辭》曰:「天下何思何慮?天下同歸而殊途,一致而百慮,天下何思何慮?」夫子因咸極論感通之道。夫以思慮之私心感物,所感狹矣。天下之理一也,塗雖殊而其歸則同,慮雖百而其致則一。雖物有萬殊,事有萬變,統之以一,則無能違也。故貞其意,則窮天下無不感通焉,故曰:「天下何思何慮?」用其思慮之私心,豈能無所不感也?「日往則月來,月往則日來,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往則暑來,暑往則寒來,寒暑相推而歲成焉。往者屈也,來者信也,屈信相感而利生焉。」此以往來屈信明感應之理。屈則有信,信則有屈,所謂感應也。故日月相推而明生,寒暑相推而歲成,功用由是而成,故曰屈信相感而利生焉。感,動也,有感必有應。凡有動皆為感,感則必有應,所應復為感,感復有應,所以不已也。「尺蠖之屈,以求信也。龍蛇之蟄,以存身也。精義入神,以致用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過此以往,未之或知也。」前雲屈信之理矣,復取物以明之。尺蠖之行,先屈而後信,蓋不屈則無信,信而後有屈,觀尺蠖則知感應之理矣。龍蛇之藏,所以存息其身,而後能奮迅也,不蟄則不能奮矣。動息相感,乃屈信也。君子潛心精微之義,入於神妙,所以致其用也。潛心精微,積也;致用,施也。積與施乃屈信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承上文致用而言,利其施用,安處其身,所以崇大其德業也。所為合理,則事正而身安,聖人能事盡於此矣,故云「過此以往,未之或知也」。「窮神知化,德之盛也」。既云「過此以往,未之或知」,更以此語終之,雲窮極至神之妙,知化育之道,德之至盛也,無加於此矣。 貞則吉而悔亡,未為私感所害也;係私應則害於感矣。憧憧往來,以私心相感,感之道狹矣,故云未光大也。

孔穎達疏L3

正義曰:「貞吉悔亡」者,九四居「上卦之初,應下卦之始,居體之中,在股之上,二體始相交感,以通其志,心神始感者也。凡物始感而不以之於正」,則害之將及矣。「故必貞然後乃吉,吉然後乃得亡其悔也」。故曰「貞吉悔亡」也。「憧憧往來,朋從爾思」者,「始在於感,未盡感極」,惟欲思運動以求相應,未能忘懷息照,任夫自然,故有「憧憧往來」,然後朋從爾之所思也。 正義曰:「未感害」者,心神始感,未至於害,故不可不正,正而故得「悔亡」也。 正義曰:「未光大」者,非感之極,不能無思無欲,故未光大也。

九五 · L1

咸其脢,无悔。

小象傳 · L2咸其脢,志末也。

The fifth line, undivided, shows one moving the flesh along the spine above the heart. There will be no occasion for repentance.

王弼注L3

「脢」者,心之上,口之下,進不能大感,退亦不為無志,其志淺末,故「無悔」而已。

程傳(伊川易傳)L3

九居尊位,當以至誠感天下,而應二比上。若係二而說上,則偏私淺狹,非人君之道,豈能感天下乎?脢,背肉也,與心相背而所不見也。言能背其私心,感非其所見而說者,則得人君感天下之正,而無悔也。 戒使背其心而咸脢者,為其存心淺末,係二而說上,感於私欲也。

孔穎達疏L3

「九五」至「無悔」。○正義曰:「咸其脢無悔」者,「脢」者心之上,口之下也。四已居體之中,為心神所感,五進在於四上,故所感在脢,脢已過心,故「進不能大感」,由在心上,「退亦不能無志」,志在淺末,故「無悔」而已,故曰:「咸其脢無悔」也。○注「脢者心之上口之下」。○正義曰:「脢者心之上口之下」者,子夏《易傳》曰:「在脊曰脢。」馬融云:「脢,背也。」鄭玄云:「脢,脊肉也」。王肅云:「脢在背而夾脊。」《說文》云:「脢,背肉也。」雖諸說不同,大體皆在心上。輔嗣以四為心神,上為輔頰,五在上四之間,故直云「心之上口之下」也。明其淺於心神,厚於言語。 正義曰:「志末也」者,末猶淺也,感以心為深,過心則謂之淺末矣。

上六 · L1

咸其輔,頰,舌。

小象傳 · L2咸其輔,頰,舌,滕口說也。

The sixth line, divided, shows one moving his jaws and tongue.

王弼注L3

咸道轉末,故在口舌言語而已。 「輔、頰、舌」者,所以為語之具也。「咸其輔頰舌」,則「滕口說」也。「憧憧往來」,猶未光大,況在滕口,薄可知也。

程傳(伊川易傳)L3

上陰柔而說體,為說之主,又居感之極,是其欲感物之極也,故不能以至誠感物,而發見於口舌之間,小人女子之常態也,豈能動於人乎?不直雲口,而雲輔頰舌,亦猶今人謂口過曰唇吻,曰頰舌也,輔頰舌皆所用以言也。 唯至誠為能感人,乃以柔說騰揚於口舌,言說豈能感於人乎?

孔穎達疏L3

正義曰:「咸其輔頰舌」者,馬融云:「輔,上頷也。」「輔、頰、舌」者,言語之具。咸道轉末,在於口舌言語而已,故云「咸其輔頰舌」也。 正義曰:「滕口說也」者,舊說字作「滕」,徒登反。滕,競與也。所競者口,無復心實,故云「滕口說」也。鄭玄又作「媵」。媵,送也。《咸》道極薄,徒送口舌言語相感而已,不復有志於其閒。王《注》義得兩通,未知誰同其旨也。

闡真(劉一明)L6

此為後世發展,非《周易》本經清代劉一明以道教內丹解易,自成一套獨立體系,與上方經文及傳統註釋不屬同一層次,僅供參照。

上兌下艮(咸卦第三十一)==

咸者,感也。卦德上兌悅、下艮止,剛止於內,柔悅於外,悅以止為體,止以悅為用,有陰陽相應之義。故謂咸。此調和陰陽之卦,承上坎卦而來。坎者,陰陷其陽,陽不健而陰不順,陰陽不交,此調和之功不可缺。但調和陰陽,貴乎自然,不貴乎勉強。自然者,無心之感也。勉強者,有心之感也。無心之感,陰陽相和,咸無不感;有心之感,陰陽各別,感之有限,故咸有亨道也。咸道雖亨,然無心有無心之是非;有心有有心之是非,不得以枯木寒灰之無心,即謂咸之亨通。枯木寒灰,純陰無陽,何得謂感。所謂感者,陰陽潛通之義,如卦象少男少女同處,彼此無心,及至陰陽氣足,彼此情動,自然相感,此不感之感,何得以蠢然無心為感乎?

所謂無心者,無人心也。無人心即有道心,道心是心非心。所謂有心者,有人心也。有人心即無道心,人心非心是心。道心為真,人心為假。用假心,則感之不正,陰陽兩離。用真心則感之得正,陰陽相通,或陰感而陽應,或陽感而陰應,均以道心為主。以正而感,感以正,而不感以心,何物不可感,何感不能利乎。

天下感之以正者,莫如貞女,女德主乎貞靜,不輕失身於人,必待其佳配而有感。此感之不以心而以正。卦德先止後悅,悅本於止之所由來也。

修道者,調和陰陽,使陰陽感通,能取貞女之德以為感,則所感皆正,寂然不動,感而遂通,感而遂通,寂然不動,止於其所,逆之、順之,無不遂心如意而得其吉矣。

初六,性愚志劣,不能煉己持心,妄想大事,如咸其拇矣。拇為足大趾,能動不能行之物,不能行而感之,感不得其正。此動人心之感也。

六二,柔而無剛,內無道心,為人心所感,如感其腓矣。腓為足肚,宜靜不宜動之物。不宜動而妄動,動必招凶。然柔順得中,雖有人心感動,能居於正,不為人心所惑,亦凶中致吉之道。此無道心之感也。

九三,陽剛宜守道心,不可因外物而動。人心者,乃剛而不中,見景生情,如感其股矣。感之於股,不能止於其所,隨風起塵,執守不專,有道心而又生人心,以是往而行道,未免見羞於大方。此失道心之感也。

九四,陽剛本有道心,似乎貞而得吉,又剛而能柔,無感亦無所害,似乎有悔可亡,乃有應。初陰,為私欲所牽,道心中又來人心,外無感而內有感,故憧憧往來,朋從爾思也。朋從之思,因人心而昧道心,性亂情迷,一身皆為人心所搖動。此起人心又昧道心之感也。

九五,在上陰下陽之際,執兩用中,道心常存,人心不生,因物付物,皆出無心,如感其脢矣。脢為背肉,在心之上,近心而離心。道心人心所隔者,毫髮之間,感之於脢,雖近於心,而實非心,非心之心,是謂真心。真心非色非空,無方無所,虛靈不昧,是謂無心。以無心感有心,雖有心亦歸於無心,無心無悔,渾然天理,止於至善之地,而不遷矣。此守道心而無人心之感也。

上六,在咸之終,又在悅之極,順其所欲,務外失內,巧言令色,一切是假,是謂咸其輔頰舌也。凡口、言、笑三者皆動,口動而心未有不動者。此絕無道心全用人心之感也。

六爻皆有感道,或以人心感,或以道心感,或有道心而又感于人心,或背人心而只感以道心,是非不等,惟止於至善而感之,則道心常存,人心永滅,真陰真陽,隔礙潛通,如磁石吸鐵,金丹自虛無中結就矣。

經文據 Wikisource《周易》;王弼注、孔穎達疏據《周易正義》;程頤《伊川易傳》據點校本;劉一明《周易闡真》。以上皆公有領域。英譯:James Legge, The Yî King, SBE XVI, 1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