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阶YIST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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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一卦
  • L1《周易》本经
  • L2《易传》
  • L3传统注释
  • L6后世术数

卦辞 · L1

豚鱼吉,利涉大川,利贞。

Kung Fû (moves even) pigs and fish, and leads to good fortune. There will be advantage in crossing the great stream. There will be advantage in being firm and correct.

孔颖达疏L3

正义曰:「中孚,豚鱼吉」者,「中孚」,卦名也。信发于中,谓之中孚。鱼者,虫之幽隐。豚者,兽之微贱。人主内有诚信,则虽微隐之物,信皆及矣。莫不得所而获吉,故曰「豚鱼吉」也。「利涉大川,利贞」者,微隐获吉,显者可知。既有诚信,光被万物,万物得宜,以斯涉难,何往不通?故曰「利涉大川」。信而不正,凶邪之道,故利在贞也。

彖传 · L2

中孚,柔在内而刚得中。说而巽,孚,乃化邦也。豚鱼吉,信及豚鱼也。利涉大川,乘木舟虚也。中孚以利贞,乃应乎天也。

王弼注L3

有上四德,然后乃孚。 信立而后邦乃化也。柔在内而刚得中,各当其所也。刚得中,则直而正;柔在内,则静而顺;说而以巽,则乖争不作。如此,则物无巧竞,敦实之行著,而笃信发乎其中矣。 鱼者,虫之隐者也。豚者,兽之微贱者也。争竞之道不兴,中信之德淳著,则虽微隐之物,信皆及之。 乘木于川舟之虚,则终已无溺也。用中孚以涉难,若乘木舟虚也。 盛之至也。 信发于中,虽过可亮。

孔颖达疏L3

正义曰:此就三、四阴柔并在两体之内,二、五刚德各处一卦之中,及上下二体说而以巽,释此卦名为「中孚」之义也。柔内刚中,各当其所,说而以巽,乖争不作,所以信发于内,谓之「中孚」,故曰「柔在内而刚得中,说而巽,孚」也。 正义曰:诚信发于内,则邦国化于外,故曰「乃化邦也」。 正义曰:释所以得吉,由信及豚鱼故也。 正义曰:释此涉川所以得利,以中信而济难,若乘虚舟以涉川也。 正义曰:释中孚所以利贞者,天德刚正而气序不差,是正而信也。今信不失正,乃得应于天,是中孚之盛故须济以利贞也。 正义曰:「泽上有风,中孚」者,风行泽上,无所不周,其犹信之被物,无所不至,故曰「泽上有风,中孚」。「君子以议狱缓死」者,中信之世,必非故犯过失为辜,情在可恕,故君子以议其过失之狱,缓舍当死之刑也。

大象传 · L2

泽上有风,中孚;君子以议狱缓死。

初九 · L1

虞吉,有他不燕。

小象传 · L2初九虞吉,志未变也。

The first line, undivided, shows its subject resting (in himself). There will be good fortune. If he sought to any other, he would not find rest.

王弼注L3

虞犹专也。为信之始,而应在四,得乎专吉者也,志未能变,系心于一,故「有它不燕」也。

孔颖达疏L3

正义曰:虞犹专也。燕,安也。初为信始,应在于四,得其专一之吉,故曰「虞吉」。既系心于一,故更有他求,不能与之共相燕安也,故曰「有它不燕」也。 正义曰:「志未变」者,所以得专一之吉,以志未改变,不更亲于他也。

九二 · L1

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

小象传 · L2其子和之,中心愿也。

The second line, undivided, shows its subject (like) the crane crying out in her hidden retirement, and her young ones responding to her. (It is as if it were said), ‘I have a cup of good spirits,’ (and the response were), ‘I will partake of it with you.’

王弼注L3

处内而居重阴之下,而履不失中,不徇于外,任其真者也。立诚笃至,虽在暗昧,物亦应焉,故曰「鸣鹤在阴,其子和之」也。不私权利,唯德是与,诚之至也,故曰我有好爵,与物散之。

孔颖达疏L3

正义曰:「鸣鹤在阴,其子和之」者,九二体刚,处于卦内,又在三四重阴之下,而履不失中,是不徇于外,自任其真者也。处于幽昧,而行不失信,则声闻于外,为同类之所应焉。如鹤之鸣于幽远,则为其子所和,故曰「鸣鹤在阴,其子和之」也。「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者,靡,散也,又无偏应,是不私权利,惟德是与。若我有好爵,吾原与尔贤者分散而共之,故曰「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 正义曰:「中心愿」者,诚信之人,愿与同类相应,得诚信而应之,是中心愿也。

六三 · L1

得敌,或鼓或罢,或泣或歌。

小象传 · L2可鼓或罢,位不当也。

The third line, divided, shows its subject having met with his mate. Now he beats his drum, and now he leaves off. Now he weeps, and now he sings.

王弼注L3

三居少阴之上,四居长阴之下,对而不相比,敌之谓也。以阴居阳,欲进者也。欲进而阂敌,故或鼓也。四履正而承五,非己所克,故或罢也。不胜而退,惧见侵陵,故或泣而忧悲也。四履于顺。不与物校,退而不见害,故或歌也。不量其力,进退无恒,惫可知也。

孔颖达疏L3

正义曰:六三与四,俱是阴爻,相与为类。然三居少阴之桑四居长阴之下,各自有应对,而不相比,敌之谓也。故曰「得敌欲进」。碍四,恐其害己,故或鼓而攻之,而四履正承尊,非己所胜,故或罢而退败也。不胜而退,惧见侵陵,故或泣而忧悲也。四履于顺,不与物校,退不见害,故或歌而欢乐也,故曰「或鼓或罢,或泣或歌」也。 正义曰:「位不当」者,所以或鼓或罢,进退无恒者,止为不当其位,妄进故也。

六四 · L1

月几望,马匹亡,无咎。

小象传 · L2马匹亡,绝类上也。

The fourth line, divided, shows its subject (like) the moon nearly full, and (like) a horse (in a chariot) whose fellow disappears. There will be no error.

王弼注L3

居中孚之时,处巽之始,应说之初,居正履顺,以承于五,内毗无首,外宣德化者也。充乎阴德之盛,故曰:「月几望」。「马匹亡」者,弃群类也。若夫居盛德之位,而与物校其竞争,则失其所盛矣,故曰绝类而上,履正承尊,不与三争,乃得无咎也。 类谓三,俱阴爻,故曰「类」也。

孔颖达疏L3

正义曰:「月几望」者,六四居中孚之时,处巽应说,得位履顺,上承于五,内毗无首,外宣德化,充乎阴德之盛,如月之近望,故曰「月几望」也。「马匹亡,无咎」者,三与己敌,进来攻己,己若与三校战,则失其所盛,故弃三之类,如马之亡匹;上承其五,不与三争,乃得无咎,故曰「马匹亡,无咎」也。 正义曰:「绝类上」者,绝三之类,不与三争,而上承于五也。

九五 · L1

有孚挛如,无咎。

小象传 · L2有孚挛如,位正当也。

The fifth line, undivided, shows its subject perfectly sincere, and linking (others) to him in closest union. There will be no error.

王弼注L3

「挛如」者,系其信之辞也。处中诚以相交之时,居尊位以为群物之主,信何可舍?故「有孚挛如」,乃得「无咎」也。

孔颖达疏L3

正义曰:「有孚挛如,无咎」者,挛如者,相牵系不绝之名也。五在信时,处于尊位,为群物之主,恒须以中诚交物,孚信何可暂舍,故曰「有孚挛如」。系信不绝,乃得无咎,故曰「有孚挛如,无咎」也。 正义曰:「位正当」者,以其正当尊位,故戒以系信,乃得无咎。若真以阳得正位,而无有系信,则招有咎之嫌也。

上九 · L1

翰音登于天,贞凶。

小象传 · L2翰音登于天,何可长也。

The topmost line, undivided, shows its subject in chanticleer (trying to) mount to heaven. Even with firm correctness there will be evil.

王弼注L3

翰,高飞也。飞音者,音飞而实不从之谓也。居卦之上,处信之终,信终则衰,忠笃内丧,华美外扬,故曰「翰音登于天」也。翰音登天,正亦灭矣。

孔颖达疏L3

正义曰:翰,高飞也。飞音者,音飞而实不从之谓也。上九处信之终信终则衰也。信衰则诈起,而忠笃内丧,华美外扬,若鸟于翰音登于天,虚声远闻也,故曰「翰音登于天」。虚声无实,正之凶也,故曰「贞凶」。 正义曰:「何可长也」者,虚声无实,何可久长。

阐真(刘一明)L6

此为后世发展,非《周易》本经清代刘一明以道教内丹解易,自成一套独立体系,与上方经文及传统注释不属同一层次,仅供参照。

上巽下兑(中孚卦第六十一)==

孚者,信也。中孚者,信在内也。卦体外四阳,而内二阴,虚于内而实于外,虚实相当,内外相应,且卦德内悦而外巽,悦而巽行,不即不离而行道,故谓中孚。此虚以求实之卦,承上涣卦而来。涣者,阳为阴陷,阴潜入而阳渐消,若欲阴不陷阳而顺阳,使阴阳相合,非笃信于道者不能。

夫人之不能入道者,皆由心不通道。心不通道,则悬虚不实,行持不力,必至有始而无终。若果心信,一念纯真,万虑俱息,诚中达外,即能真履实践,自卑登高,由浅及深,渐可至于深造自得之地矣。

夫金丹之道,以黄婆为阴阳之媒娉。中孚者,中信也。信属土,即黄婆也。黄婆在中,可以调阴阳、通人我、应万事,无一物不可感通,是以中孚豚鱼吉也。豚鱼为无知之物,信能感之,则无知者且能顺其我,而况有知者乎。

修道者,能以感豚鱼之信,用之修性命,未有不致其吉者。但信能行之于顺,不能行之于逆,其信不真,终必败。信犹不为吉,人之信于道者有矣,通道而在平易之境,顺顺序序行去者亦有矣。若遇大难大困,大魔大障,颠沛流离,难堪之处,为道忘躯,不失所守者,万中无一,能于难堪之处,不动不摇,过得去、打得出,方是感豚鱼之信。

中孚之吉,是以又利涉大川也。大川至险之地,逆境也。逆境能涉,则顺境能涉,自不待言,顺之逆之,俱皆过去得,其信无往不利,无往不吉矣。虽然旁门三千六百,曲径七十二家,俱皆著空执相,非尽性至命之学,假足以乱真,邪足以混正。若不分真假邪正,而即信之,则信之不正,不正即不利,不利仍不吉,是以尤利于贞耳,以正而信,以正而行,动与吉会,逆顺无碍,自有为而入无为,由了命而至了性,全始全终,可于理决之也。

初九,在信之初,虞度其可信而方信,能谨于始,自吉于终,倘不能虞度其是非,忽信此,又信彼,反复无常,难以全信,是有他而不得燕乐矣。此通道必谨于始也。

九二,真信在中,知白守黑,阴阳隔碍潜通,神明自来,如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同声相应,同气相求,不期然而然者。此潜修密炼之信也。

六三,入于旁门,执著一身,强扭强捏,如得敌之信,信至于敌,久必有变,始而信此,既而信彼,这条不成,又作那条,或鼓或罢,或泣或歌,虚而不实,所谓“同类易施功,非种难为巧”,信非所信,终必败信,此认假为真之信也。

六四,居上阳下阴之间,柔而守正,顺其阳而不顺阴,如月几望马匹亡也。人身纯阴无阳,如月本无光也。必借他家之阳,然后生丹者,如月借日光也。月于晦朔之半,与日相交,初三,光辉方生,十五与日对望,光辉圆满,阴顺其阳也。十六一阴潜生,渐至三十,与日相背,光辉全无,阴违其阳也。

金丹之道,始而以阴求阳,复于纯乾,如月几望也。既可借阳退阴,以化其气质,如马匹亡也。顺其阳而绝其阴,一粒宝珠,悬于太虚空中,圆陀陀、光灼灼、净倮倮、赤洒洒,无物不照,无物能瞒,更何有咎之不无乎?此柔而求刚之信也。

九五,刚而中正,阴阳混合,性情精神,皆归中央,仁、义、礼、智,皆归于心,五行攒簇,诚一不二,是信之挛,如固结而不可解,所谓“一粒金丹吞入腹,始知我命不由天”,工夫到此,浑然天理,万缘俱空,自然无咎。此刚柔如一之信也。

上九,自用聪明,妄猜私议,不能巽下求人,穷究实理,冒然修为,其进锐者,其退速,本欲登高,反而落下,是亦翰音而已,何能冲举登天,以成天下稀有之事乎?此误用聪明之信也。

然则,中孚之道,贵乎信而得中,尤贵乎信而得正。信而得中,则志念坚固,经久不变,信而得正,则是非分明,修道最易。能中能正,信于道,即能行其道。行其道,即能成其道,一信而未有不吉,未有不利者也。

经文据 Wikisource《周易》;王弼注、孔颖达疏据《周易正义》;程颐《伊川易传》据点校本;刘一明《周易阐真》。以上皆公有领域。英译:James Legge, The Yî King, SBE XVI, 1882。 程传点校本仅存 14 卦,其余尚无可用的公有领域点校版本。 以上简体正文由繁体底本经 OpenCC 转换生成,易学专有词另有强制对照表校正(如「乾」不作「干」)。逐字核校请对照繁体底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