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阶YIST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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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一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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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6后世术数

卦辞 · L1

元亨。利牝马之贞。君子有攸往,先迷后得主。利西南得朋,东北丧朋。安贞,吉。

Khwăn (represents) what is great and originating, penetrating, advantageous, correct and having the firmness of a mare. When the superior man (here intended) has to make any movement, if he take the initiative, he will go astray; if he follow, he will find his (proper) lord. The advantageousness will be seen in his getting friends in the south-west, and losing friends in the north-east. If he rest in correctness and firmness, there will be good fortune.

王弼注L3

坤,贞之所利,利于牝马也。马在下而行者也,而又牝焉,顺之至也。至顺而后乃「亨」,故唯利于「牝马之贞」。 西南致养之地,与「坤」同道者也,故曰「得朋」。东北反西南者也,故曰「丧朋」。阴之为物,必离其党,之于反类,而后获安贞吉。

程传(伊川易传)L3

坤,乾之对也。四德同,而贞体则异。乾以刚固为贞,坤则柔顺而贞。牝马柔顺而健行,故取其象曰牝马之贞。 君子所行柔顺而利且贞,合坤德也。 阴,从阳者也,待唱而和。阴而先阳,则为迷错,居后乃得其常也。主利,利万物则主于坤,生成皆地之功也。臣道亦然,君令臣行,劳于事者臣之职也。 西南阴方,东北阳方。阴必从阳,离丧其朋类,乃能成化育之功,而有安贞之吉。得其常则安,安于常则贞,是以吉也。

孔颖达疏L3

「坤:元、亨,利牝马之贞」。○正义曰:此一节是文王于坤卦之下陈坤德之辞。但乾、坤合体之物,故乾后次坤,言地之为体,亦能始生万物,各得亨通,故云「元亨」与乾同也。「利牝马之贞」者,此与乾异。乾之所贞,利于万事为贞,此唯云「利牝马之贞」,「坤」是阴道,当以柔顺为贞正,借柔顺之象,以明柔顺之德也。牝对牡为柔,马对龙为顺,还借此柔顺以明柔道,故云「利牝马之贞」。「牝马」,外物自然之象,此亦圣人因「坤元亨,利牝马之贞」自然之德以垂教也。不云牛而云马者,牛虽柔顺,不能行地无疆,以见「坤」广生之德,马虽比龙为劣,所而亦能广远,象地之广育。○注「至顺而后乃亨」至「唯利于牝马之贞」。○正义曰:「至顺而后乃亨,故唯利于牝马之贞」者,案:牝马是至顺,「牝马」在「元亨」之下,在「贞」之上,应云至顺而后乃贞。今云「至顺而后乃亨」,倒取上文者,辅嗣之意,下句既云「牝马之贞」,避此「贞」文,故云「乃亨」。但亨、贞相将之物,故云至顺之「贞」,亦是至顺之「亨」。此「坤」德以牝马至顺乃得贞也。下文又云「东北丧朋」,去阴就阳,乃得贞吉。上下义反者,但易含万象,一屈一伸。此句与「乾」相对,不可纯刚敌「乾」,故「利牝马」。下句论凡所交接,不可纯阴,当须刚柔交错,故「丧朋吉」也。 「君子有攸往」至「安贞吉」。○正义曰:「君子有攸往」者,以其柔顺利贞,故君子利有所往。「先迷后得主利」者,以其至柔,当待唱而后和。凡有所为,若在物之先即迷惑,若在物之后即得主利,以阴不可先唱,犹臣不可先君,卑不可先尊故也。「西南得朋」者,此假像以明人事。西南坤位,是阴也,今以阴诣阴乃得朋,俱是阴类,不获吉也。犹人既怀阴柔之行,又向阴柔之方,是纯阴柔弱,故非吉也。「东北丧朋,安贞吉」者,西南既为阴,东北反西南,即为阳也。以柔顺之道,往诣于阳,是丧失阴朋,故得安静贞正之吉,以阴而兼有阳故也。若以人事言之,象人臣离其党而入君之朝,女子离其家而入夫之室。庄氏云:「先迷后得主利者,唯据臣事君也。得朋、丧朋,唯据妇适夫也」。其褊狭,非复弘通之道。○注「西南致养之地」至「后获安贞吉」。○正义曰:坤位居西南。《说卦》云:「坤也者,地也,万物皆致养焉。」「坤」既养物,若向西南,「与坤同道」也。「阴之为物,必离其党,之于反类,而后获安贞吉」者,若二女同居,其志不同,必之于阳,是之于反类,乃得吉也。凡言朋者,非唯人为其党,性行相同,亦为其党。假令人是阴柔而之刚正,亦是离其党。

彖传 · L2

至哉坤元,万物资生,乃顺承天。坤厚载物,德合无疆;含弘光大,品物咸亨。牝马地类,行地无疆,柔顺利贞。君子攸行,先迷失道,后顺得常。西南得朋,乃与类行,东北丧朋,乃终有庆。安贞之吉,应地无疆。

王弼注L3

地之所以得「无疆」者,以卑顺行之故也。乾以龙御天,坤以马行地。 地也者,形之名也。「坤」也者,用地者也。夫用雄必争,二主必危,有地之形,与刚健为耦,而以永保无疆,用之者不亦至顺乎?若夫行之不以「牝马」,利之不以「永贞」,方而又刚,柔而又圆,求安难矣。 地形不顺,其势顺。

程传(伊川易传)L3

资生之道,可谓大矣。乾既称大,故坤称至。至义差缓,不若大之盛也。圣人于尊卑之辨,谨严如此。万物资乾以始,资坤以生,父母之道也。顺承天施,以成其功,坤之厚德,持载万物,合于乾之无疆也。 以含、弘、光、大四者形容坤道,犹乾之刚、健、中、正、纯、粹也。含,包容也。弘,宽裕也。光,昭明也。大,博厚也。有此四者,故能成承天之功,品物咸得亨遂。取牝马为象者,以其柔顺而健行,地之类也。行地无疆,谓健也。乾健坤顺,坤亦健乎?曰:非健何以配乾?未有乾行而坤止也。其动也刚,不害其为柔也。柔顺而利贞,乃坤德也,君子之所行也。君子之道合坤德也。 乾之用,阳之为也。坤之用,阴之为也。形而上曰天地之道,形而下曰阴阳之功。先迷后得以下,言阴道也。先唱则迷失阴道,后和则顺而得其常理。西南阴方,从其类,得朋也。东北阳方,离其类,丧朋也。离其类而从阳,则能成生物之功,终有吉庆也。与类行者本也,从于阳者用也。阴体柔躁,故从于阳则能安贞而吉,应地道之无疆也。阴而不安贞,岂能应地之道。《彖》有三无疆,盖不同也。「德合无疆」,天之不已也。「应地无疆」,地之无穷也。「行地无疆」,马之健行也。 坤道之大犹乾也,非圣人孰能体之?地厚而其势顺倾,故取其顺厚之象,而云地势坤也。君子观坤厚之象,以深厚之德,容载庶物。

孔颖达疏L3

「《彖》曰」至「行合无疆」。○正义曰:「至哉坤元」至「德合无疆」,此五句总明坤义及二德之首也。但「元」是坤德之首,故连言之,犹乾之「元」德,与乾相通共文也。「至哉坤元」者,叹美坤德,故云「至哉」。「至」谓至极也,言地能生养至极,与天同也。但天亦至极,包笼于地,非但至极,又大于地。故《乾》言「大哉」,《坤》言「至哉」。「万物资生」者,言万物资地而生。初禀其气谓之始,成形谓之生。「乾」本气初,故云「资始」,「坤」据成形,故云「资生」。「乃顺承天」者,「乾」是刚健能统领于天,「坤」是阴柔以和顺承平于天。「坤厚载物,德合无疆」者,以其广厚,故能载物,有此生长之德,合会无疆。凡言「无疆」者,其有二义,一是广传无疆,二是长久无疆也。自此已上,论「坤元」之气也。「含弘光大,品物咸亨」者,包含以厚,光著盛大,故品类之物,皆得亨通。但「坤」比「元」,即不得大名,若比众物,其实大也,故曰「含弘光大」者也。此二句释「亨」也。「牝马地类,行地无疆」者,以其柔顺,故云「地类」,以柔顺为体,终无祸患,故「行地无疆」不复穷已。此二句释「利贞」也。故上文云「利牝马之贞」是也。 「柔顺利贞」至「应地无疆」。○正义曰:「柔顺利贞,君子攸行」者,重释「利贞」之义,是君子之所行,兼释前文「君子有攸往」。「先迷失道」者,以阴在是之先,失其为阴之道。「后顺得常」者,以阴在物之后,阳唱而阴和,人得「主利」,是「后顺得常」。「西南得朋,乃与类行」者,以阴而造坤位,是乃与类俱行。「东北丧朋,乃终有庆」者,以阴而诣阳,初虽离群,乃终久有庆善也。「安贞之吉,应地无疆」者,安谓安静,贞谓贞正,地体安静而贞正,人若得静而能正,即得其吉,应合地之无疆,是庆善之事也。○注「行之不以牝马」至「求安难矣」。○正义曰:「行之不以牝「马」,牝马谓柔顺也。「利之不以永贞」,永贞谓贞固刚正也,言坤既至柔顺,而利之即不兼刚正也。」方而又刚「者,言体既方正,而性又刚强,即太刚也。所以须「牝马」也。「柔而又圆」者,谓性既柔顺,体又圆曲,谓太柔也,故须「永贞」也。若其坤无牝马,又无永贞,求安难矣。云「永贞」者,是下「用六」爻辞也。「东北丧朋」,去阴就阳,是利之永贞。 正义曰:地势方直,是不顺也。其势承天,是其顺也。 正义曰:君子用此地之厚德容载万物。言「君子」者,亦包公卿诸侯之等,但「厚德载物」,随分多少,非如至圣载物之极也。

大象传 · L2

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初六 · L1

履霜,坚冰至。

小象传 · L2履霜坚冰,阴始凝也。驯致其道,至坚冰也。

In the first line, divided, (we see its subject) treading on hoarfrost. The strong ice will come (by and by).

王弼注L3

始于履霜,至于坚冰,所谓至柔而动也刚。阴之为道,本于卑弱而后积著者也,故取「履霜」以明其始。阳之为物,非基于始以至于著者也,故以出处明之,则以初为潜。

程传(伊川易传)L3

阴爻称六,阴之盛也。八则阳生矣,非纯盛也。阴始生于下,至微也。圣人于阴之始生,以其将长,则为之戒。阴之始凝而为霜,履霜则当知阴渐盛而至坚冰矣。犹小人始虽甚微,不可使长,长则至于盛也。 阴始凝而为霜,渐盛则至于坚冰。小人虽微,长则渐至于盛,故戒于初。驯谓习,习而至于盛,习因循也。

孔颖达疏L3

「初六:履霜,坚冰至」。○正义曰:初六阴气之微,似若初寒之始,但履践其霜,微而积渐,故坚冰乃至。义所谓阴道,初虽柔顺,渐渐积著,乃至坚刚。凡易者象也,以物象而明人事,若《诗》之比喻也。或取天地阴阳之象以明义者,若《乾》之「潜龙」,「见龙」,《坤》之「履霜坚冰」,「龙战」之属是也。或取万物杂象以明义者,若《屯》之六三「即鹿无虞」,六四「乘马班如」之属是也。如此之类,《易》中多矣。或直以人事,不取物象以明义者,若《乾》之九三「君子终日乾乾」,《坤》之六三「含章可贞」之例是也。圣人之意,可以取象者则取象也,可以取人事者则取人事也。故《文言》注云:「至于九三,独以君子为目者何也?」「乾乾夕惕,非龙德也」。故以人事明之,是其义也。 「《象》曰履霜坚冰」至「至坚冰也」。○正义曰:夫子所作《象》辞,元在六爻经辞之后,以自卑退,不敢于乱先圣正经之辞。及至辅嗣之意,以为「象」者本释经文,宜相附近,其义易了,故分爻之《象》辞,各附其当爻下言之,犹如元凯注《左传》分经之年,与传相附。「阴始疑也」者,释「履霜」之义,言阴气始凝,结而为霜也。「驯致其道,至坚冰也」者,驯犹狎顺也。若鸟兽驯狎然。言顺其阴柔之道,习而不已,乃至「坚冰」也。褚氏云:「履霜者,从初六至六三。坚冰者,从六四至上六。」阴阳之气无为,故积驯履霜,必至于坚冰。以明人事有为,不可不制其节度,故于履霜而逆以坚冰为戒,所以防渐虑微,慎终于始也。

六二 · L1

直方大,不习无不利。

小象传 · L2六二之动,直以方也。不习无不利,地道光也。

The second line, divided, (shows the attribute of) being straight, square, and great. (Its operation), without repeated efforts, will be in every respect advantageous.

王弼注L3

居中得正,极于地质,任其自然而物自生,不假修营而功自成,故「不习」焉而「无不利」。 动而直方,任其质也。

程传(伊川易传)L3

二,阴位在下,故为坤之主,统言坤道中正在下,地之道也。以直方大三者形容其德用,尽地之道矣。由直、方、大,故不习而无所不利。不习谓其自然,在坤道则莫之为而为也,在圣人则从容中道也。直、方、大,孟子所谓至大至刚以直也。在坤体,故以方易刚,犹贞加牝马也。言气,则先大。大,气之体也。于坤,则先直方,由直方而大也。直方大足以尽地道,在人识之耳。乾坤纯体,以位相应。二,坤之主,故不取五应,不以君道处五也。乾则二五相应。 承天而动,直以方耳,直方则大矣。直方之义,其大无穷,地道光显,其功顺成。岂习而后利哉?

孔颖达疏L3

「六二」至「无不利」。正义曰:《文言》云:「直其正也」。二得其位,极地之质,故亦同地也。俱包三德,生物不邪,谓之直也。地体安静,是其方也。无物不载,是其大也。既有三德极地之美,自然而生,不假修营,故云「不习无不利」。物皆自成,无所不利,以此爻居中得位,极于地体故,尽极地之义。此因自然之性,以明人事,居在此位,亦当如地之所为。注「居中得正」。○正义曰:「居中得正,极于地质」者,质谓形质,地之形质直方又大,此六二「居中得正」,是尽极地之体质也。所以「直」者,言气至即生物,由是体正直之性。其运动生物之时,又能任其质性,直而且方,故《象》云:「六二之动,直以方也」。 「《象》曰」至「直以方也」。○正义曰:言六二之体,所有兴动,任其自然之性,故云「直以方」也。○注「动而直方」。正义曰:是质以直方,动又直方,是质之与行,内外相副。物有内外不相副者,故《略例》云「形躁好静,质柔爱刚」,此之类是也。 正义曰:言所以不假修习,物无不利,犹地道光大故也。

六三 · L1

含章,可贞。或从王事,无成有终。

小象传 · L2含章可贞,以时发也。或从王事,知光大也。

The third line, divided, (shows its subject) keeping his excellence under restraint, but firmly maintaining it. If he should have occasion to engage in the king’s service, though he will not claim the success (for himself), he will bring affairs to a good issue.

王弼注L3

三处下卦之极,而不疑于阳,应斯义者也。不为事始,须唱乃应,待命乃发,含美而可正者也,故曰「含章可贞」也。有事则从,不敢为首,故曰「或从王事」也。不为事主,顺命而终,故曰「无成有终」也。

程传(伊川易传)L3

三居下之上,得位者也。为臣之道,当含晦其章美,有善则归之于君,乃可常而得正。上无忌恶之心,下得柔顺之道也。可贞谓可贞固守之,又可以常久而无悔咎也。或从上之事,不敢当其成功,惟奉事以守其终耳。守职以终其事,臣之道也。 夫子惧人之守文而不达义也,又从而明之:言为臣处下之道,不当有其功善,必含晦其美,乃正而可常;然义所当为者,则以时而发,不有其功耳。不失其宜,乃以时也,非含藏终不为也。含而不为,不尽忠者也。 《象》只举上句解义,则并及下文,他卦皆然。或从王事,而能无成有终者,是其知之光大也。唯其知之光大,故能含晦。浅暗之人有善唯恐人之不知,岂能含章也。

孔颖达疏L3

「六三」至「无成有终」。○正义曰:「含章可贞」者,六三处下卦之极,而能不被疑于阳。章,美也。既居阴极,能自降退,不为事始,唯内含章美之道,待命乃行,可以得正,故曰「含章可贞」。「或从王事,无成有终」者,言六三为臣,或顺从于王事,故不敢为事之首,主成于物,故云「无成」。唯上唱下和,奉行其终,故云「有终」。○注「三处下卦之极」。○正义曰:「三处下卦之极」者,欲见三虽阴爻,其位尊也。「不疑于阳」者,阴之尊极,将与阳敌,体必被阳所忌。今不被疑于阳言阳,不害也。「应斯义」者,斯,此也,若能应此义,唯行「含章可贞」已下之事,乃应斯义。此爻全以人事明之。 「《象》曰」至「知光大也」。○正义曰:「含章可贞,以时发」者,夫子释「含章」之义,以身居阴极,不敢为物之首,但内含章美之道,待时而发,是「以时发也」。「或从王事,知光大」者,释「无成有终」也。既随从王事,不敢主成物始,但奉终而行,是知虑光大,不自擅其美,唯奉于上。

六四 · L1

括囊,无咎无誉。

小象传 · L2括囊无咎,慎不害也。

The fourth line, divided, (shows the symbol of) a sack tied up. There will be no ground for blame or for praise.

王弼注L3

处阴之卦,以阴居阴,履非中位,无「直方」之质,不造阳事,无「含章」之美,括结否闭,贤人乃隐。施慎则可,非泰之道。

程传(伊川易传)L3

四居近五之位,而无相得之义,乃上下闭隔之时。其自处以正,危疑之地也。若晦藏其知,如括结囊口而不露,则可得无咎,不然则有害也。既晦藏,则无誉矣。 能慎如此,则无害也。

孔颖达疏L3

「六四」至「无誉」。○正义曰:括,结也。囊所以贮物,以譬心藏知也。闭其知而不用,故曰「括囊」。功不显物,故曰「无誉」。不与物忤,故曰「无咎」。○注「不造阳事」至「非泰之道」。○正义曰:「不造阳事,无含章之美」者,六三以阴居阳位,是造为阳事,但不为事始,待唱乃行,是阳事犹在,故云「含章」,章即阳之美也。今六四以阴处阴,内无阳事,是「不造阳事,无含章之美」,当「括结否闭」之时,是「贤人乃隐」,唯施谨慎则可,非通泰之道也。 正义曰:「慎不害」者,释所以「括囊无咎」之义。曰其谨慎,不与物竞,故不被害也。

六五 · L1

黄裳,元吉。

小象传 · L2黄裳元吉,文在中也。

The fifth line, divided, (shows) the yellow lower garment. There will be great good fortune.

王弼注L3

黄,中之色也,裳,下之饰也。「坤」为臣道,美尽于下。夫体无刚健而能极物之情,通理者也。以柔顺之德,处于盛位,任夫文理者也。垂黄裳以获元吉,非用武者也。极阴之盛,不至疑阳,以「文在中」,美之至也。

程传(伊川易传)L3

坤虽臣道,五实君位,故为之戒云,黄裳元吉。黄,中色。裳,下服。守中而居下,则元吉,谓守其分也。元,大而善也。爻象唯言守中居下则元吉,不尽发其义也。黄裳既元吉,则居尊为天下大凶可知。后之人未达,则此义晦矣,不得不辨也。五,尊位也。在他卦,六居五,或为柔顺,或为文明,或为暗弱;在坤,则为居尊位。阴者臣道也,妇道也。臣居尊位,羿、莽是也,犹可言也。妇居尊位,女娲氏、武氏是也,非常之变,不可言也,故有黄裳之戒而不尽言也。或疑在《革》,汤、武之事犹尽言之,独于此不言,何也?曰:废兴,理之常也。以阴居尊位,非常之变也。 黄中之文,在中不过也。内积至美而居下,故为元吉。

孔颖达疏L3

「六五黄裳元吉」。○正义曰:黄是中之色,裳是下之饰,「坤」为臣道,五居君位,是臣之极贵者也。能以中和通于物理,居于臣职,故云「黄裳元吉」。元大也。以其德能如此,故得大吉也。○注「黄中之色」。○正义曰:「黄,中之色,裳,下之饰」者,《左氏·昭十二年传》文也。裳,下之饰,则上衣比君,下裳法臣也。「垂黄裳以获元吉,非用武」者,以体无刚健,是非用威武也。以内有文德,通达物理,故象云「文在中」也。 正义曰:释所以「黄裳元吉」之义,以其文德在中故也。既有中和,又奉臣职,通达文理,故云文在其中,言不用威武也。

上六 · L1

龙战于野,其血玄黄。

小象传 · L2龙战于野,其道穷也。

The sixth line, divided (shows) dragons fighting in the wild. Their blood is purple and yellow.

王弼注L3

阴之为道,卑顺不盈,乃全其美。盛而不已,固阳之地,阳所不堪,故「战于野」。

程传(伊川易传)L3

阴从阳者也,然盛极则抗而争。六既极矣,复进不已,则必战,故云战于野。野谓进至于外也。既敌矣,必皆伤,故其血玄黄。 阴盛至于穷极,则必争而伤也。

孔颖达疏L3

「上六」至「其血玄黄」。○正义曰:以阳谓之龙,上六是阴之至极,阴盛似阳,故称「龙」焉。「盛而不已,固阳之地,阳所不堪」,故阳气之龙与之交战,即《说卦》云「战乎乾」是也。战于卦外,故曰「于野」。阴阳相伤,故「其血玄黄」。○注「盛而不已」。○正义曰:「盛而不己,固阳之地」者,固为占固,阴去则阳来,阴乃盛而不去,占固此阳所生之地,故阳气之龙与之交战。

用六 · L1

利永贞。

小象传 · L2用六永贞,以大终也。

(The lines of this hexagram are all weak and divided, as appears from) the use of the number six. If those (who are thus represented) be perpetually correct and firm, advantage will arise.

王弼注L3

用六之利,「利永贞」也。 动之方直,不为邪也。柔而又圆,消之道也。其德至静,德必方也。 辩之不早,疑盛乃动,故「必战」。 为其嫌于非阳而战。 犹未失其阴类,为阳所灭。 犹与阳战而相伤,故称血。

程传(伊川易传)L3

坤之用六,犹乾之用九,用阴之道也。阴道柔而难常,故用六之道,利在常永贞固。 阴既贞固不足,则不能永终。故用六之道,利在盛大于终,能大于终,乃永贞也。 坤道至柔,而其动则刚;坤体至静,而其德则方。动刚故应乾不违,德方故生物有常。阴之道不唱而和,故居后为得,而主利成万物,坤之常也。含容万类,其功化光大也。主字下脱「利」字。坤道其顺乎,承天而时行,承天之施,行不违时,赞坤道之顺也。

孔颖达疏L3

正义曰:「用六,利永贞」者,此坤之六爻裛辞也。言坤之所用,用此众爻之六,六是柔顺,不可纯柔,故利在永贞。永,长也。贞,正也。言长能贞正也。 正义曰:「以大终」者,释「永贞」之义,既能用此柔顺,长守贞正,所以广大而终也。若不用永贞,则是柔而又圆,即前注云「求安难」矣。此「永贞」即坤卦之下「安贞吉」是也。 正义曰:此一节是第一节,明坤之德也。自「积善之家」以下是第二节也,分释六爻之义。「坤至柔而动也刚」者,六爻皆阴,是至柔也。体虽至柔而运动也刚,柔而积渐,乃至坚刚,则上云「履霜坚冰」是也。又地能生物,初虽柔弱,后至坚刚而成就。「至静而德方」者,地体不动,是「至静」。生物不邪,是德能方正。 正义曰:「后得主而有常」者,阴主卑退,若在事之后,不为物先,即「得主」也。此阴之恒理,故云「有常」。「含万物而化光」者,自明《彖》辞含弘光大,言含养万物而德化光大也。「坤道其顺乎,承天而时行」者,言「坤」道柔顺,承奉于天,以量时而行,即不敢为物之先,恒相时而动。 「积善之家」至「盖言顺也」。○正义曰:此一节明初六爻辞也。「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者,欲明初六其恶有渐,故先明其所行善恶事,由久而积渐,故致后之吉凶。「其所由来者渐矣」者,言弑君弑父,非一朝一夕率然而起,其祸患所从来者积渐久远矣。「由辩之不早辩」者,臣子所以久包祸心,由君父欲辩明之事,不早分辩故也。此戒君父防臣子之恶。「盖言顺」者,言此「履霜坚冰至」,盖言顺习阴恶之道,积微而不已,乃致此弑害。称「盖」者是疑之辞。凡万事之起,皆从小至大,从微至著,故上文善恶并言,今独言弑君弑父有渐者,以阴主柔顺,积柔不已,乃终至祸乱,故特于坤之初六言之,欲戒其防柔弱之初,又阴为弑害,故寄此以明义。 「直其正也」至「所行也」。○正义曰:此一节释六二爻辞。「直其正」者,经称直是其正也。「方其义」者,经称方是其义也。义者,宜也,于事得宜,故曰义。「君子敬以直内」者,覆释「直其正」也。言君子用敬以直内,内谓心也,用此恭敬以直内理。「义以方外」者,用此义事,以方正外物,言君子法地正直而生万物,皆得所宜,各以方正,然即前云「直其正也,方其义也」。下云「义以方外」,即此应云「正以直内」。改云「敬以直内」者,欲见正则能敬,故变「正」为「敬」也。「敬义立而德不孤」者,身有敬义,以接于人,则人亦敬,义以应之,是德不孤也。直则不邪,正则谦恭,义则与物无竞,方则凝重不躁,既「不习无不利」,则所行不须疑虑,故曰「不疑其所行」。 「阴虽有美」至「有终也」。○正义曰:此一节明六三爻辞,言「阴虽有美,含之以从王事」者,释「含章可贞」之义也。言六三之阴,虽有美道包含之德,苟或从王事,不敢为主先成之也。「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者,欲明「坤」道处卑,待唱乃和,故历言此三事,皆卑应于尊,下顺于上也。「地道无成,而代有终」者,其地道卑柔,无敢先唱成物,必待阳始先唱,而后代阳有终也。 「天地变化」至「盖言谨也」。○正义曰:此一节明六四爻辞。「天地变化」,谓二气交通,生养万物,故草木蕃滋。「天地闭,贤人隐」者,谓二气不相交通,天地否闭,贤人潜隐。天地通则草木蕃,明天地闭草木不蕃;「天地闭,贤人隐」,明天地通则贤人出,互而相通,此乃「括囊无咎」,故贤人隐属天地闭也。「盖言谨」者,谨谓谨慎,盖言贤人君子于此之时须谨慎也。 「君子」至「美之至也」。○正义曰:此一节明六五爻辞也。「黄中通理」者,以黄居中,兼四方之色,奉承臣职,是通晓物理也。「正位居体」者,居中得正,是正位也;处上体之中,是居体也。黄中通理,是「美在其中」。有美在于中,必通畅于外,故云「畅于四支」。四支犹人手足,比于四方物务也。外内俱善,能宣发于事业。所营谓之事,事成谓之业,美莫过之,故云「美之至」也。 正义曰:此一节明上六爻辞。「阴疑于阳,必战」者,阴盛为阳所疑,阳乃发动,欲除去此阴,阴既强盛,不肯退避,故「必战」也。 正义曰:上六阴盛,似阳,为嫌纯阴非阳,故称「龙」以明之。 正义曰:言上六虽阴盛似阳,然犹未能离其阳类,故为阳所伤而见成也。 正义曰:释「其血玄黄」之义。庄氏云:「上六之爻,兼有天地杂气,所以上六被伤,'其血玄黄'也。天色玄,地色黄,故血有天地之色。」今辅嗣注云「犹与阳战而相伤」,是言阴阳俱伤也。恐庄氏之言,非王之本意,今所不取也。

阐真(刘一明)L6

此为后世发展,非《周易》本经清代刘一明以道教内丹解易,自成一套独立体系,与上方经文及传统注释不属同一层次,仅供参照。

上坤下坤(坤卦第二)==

坤者,顺也。柔顺卑下之义,卦体六爻皆偶,纯阴之象,故谓坤。此运阴符之卦,修性之学,所以行顺而用柔道也。顺莫顺乎地,地本至阴,无阳不能生成万物。其所以生成万物者,顺乎天之阳气,进退而生成之,是地本不元亨,而元亨之利,在于能贞耳。地之顺天不可见,观于牝马之顺,而地之顺可知矣。

牝者,阴柔之总名。凡物之阴者,皆属北。马为健行之物,牝马顺牝(疑为牡)马而行,则牝马所到之处,即是牝(疑为牡)马能到之处,虽柔亦刚,地顺之利贞,亦如牝马之利贞耳。

人受地之阴气以成形,即具此柔顺之德。柔顺之德,即人生之初,秉彝之良能,此能交于后天,为气质所拘,积习所染。顺非所顺,顺其所欲,良能变为假能矣。

圣人教人行顺道者,由假顺而变为真顺,还其当日不识不知,顺帝之则之本面耳。故曰“君子有攸往,先迷后得主。”

夫刚为柔之主,刚能统柔,柔不能统刚,亦只顺承其刚而已。以柔顺刚,不但无能者顺有能,凡返邪归正,改恶迁善,存诚去妄,以人心顺道心之事,皆系以柔顺刚之义。先迷者,人心用事,道心埋藏,顺其人欲,以假伤真,由迷而失主也。后得主者,道心用事,人心安静,顺其天理,以真灭假,得主而不迷也。

人能由迷生悟,以阴顺阳,借人心复道心,以道心制人心。先失主而后得主,虽愚必明,虽柔必强,何病于柔乎?

顺之道,莫大于地。顺之象,莫著于月。月本纯阴无阳,与日会于虚危之处,行至西南坤位,初三吐蛾眉之光,魄中生魂,是谓得朋。至于十五,光辉盈轮。十六日景自此渐错,月光至此渐退;魂中生魄,行至东北艮地,二十八余光于此全消,所谓丧朋。

西南月光方生,阴顺其阳之进也。东北月光全消,阴顺其阳之退也。阳进则月明,阳退则月昏。月之昏明,亦顺其日之进退耳。

修道君子,用顺而行柔道,能如月之顺日,则知得知丧,进之退之,无有不利者也。利者何利?利其顺之得正,尤利其安居于正。方是全始全终之吉道。

曰安贞者,安正也。以正而安,止于其所,不顺而必期其顺,不正而必至于正。

炼己持心,拔去一切轮回种子,不使有一点滓质留于方寸之中。虚极静笃,人心不起,道心即生,贞下起元,柔即是刚,顺即能健,元而未有不亨,亨而未有不利,利而未有不吉者。安贞之顺,岂小焉哉!

初六,在顺之初,系可真可假之际,稍有不正,客气潜入,必至一阴生而群阴毕集,即有履霜坚冰至之象,故顺之须谨于始也。

六二,柔顺中正,中则其心直而能谨慎。正则其行方而有裁制,内直外方,循规蹈矩,自能大其德业,故不习无不利也。

六三,性柔志刚,含藏章美,顺守其正,不以外假而伤内真。即有事而不得不外顺者,其必或从王事,欲顺于人,不失于己,故无成而能有终也。

六四,以柔居柔,内念不出,外念不入,顺时顺命,不致祸而不求福,如括结囊口,内外一空,故无咎而亦无誉也。

六五,柔顺虚中,德足服人,不言而信,不教而化,如黄裳著体,喑然日章,美德在内,自著于外,故为顺道之元吉也。

上六,自尊自大,以柔为刚,不能顺人,欲人顺己,如龙战于野,乖和失中,阴差阳错,未得于人,早伤其已,故其血玄黄也。

观于六爻之顺,是非不等,邪正各别,求其顺之而得利于己者,其惟六二;顺之而能感化人者,其惟六五乎。

噫!顺道岂易能哉?毫发之差,千里之失,不谨于始,必败于终。圣人大书特书曰:“用六,利永贞。”为后人开一大道,使行顺道者永于贞,方能顺之得真,方能顺之得利。

夫用六之道,用顺道也。六为河图二四阴生之数,阴主顺用。六者用顺也,用顺所以以虚求实,以无求有耳。

古今学人,自恃聪明,依一己之见,妄猜私议,不肯低心下气,求人请益,以故皓首穷年,一无所得;或亦有寻师访友,不能辨别邪正,入于旁门曲径,至死不悟者;或有能辨别其邪正,究明性命之理,遵道而行,又半途而废,不永于贞者。凡此皆非用六之道,俱不能成道。若欲成道,须要知顺,又须要顺其正,更需要永顺其正。能永顺其正,柔中即有刚,不隐不瞒,至死不变,脱去后天气质之性,露出先天不识不知、顺帝之则之本面,性了而命亦可了,一永贞而柔顺之道至矣,尽矣。

经文据 Wikisource《周易》;王弼注、孔颖达疏据《周易正义》;程颐《伊川易传》据点校本;刘一明《周易阐真》。以上皆公有领域。英译:James Legge, The Yî King, SBE XVI, 1882。 以上简体正文由繁体底本经 OpenCC 转换生成,易学专有词另有强制对照表校正(如「乾」不作「干」)。逐字核校请对照繁体底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