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阶YIST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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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一卦
  • L1《周易》本经
  • L2《易传》
  • L3传统注释
  • L6后世术数

卦辞 · L1

小亨,旅贞吉。

Lü intimates that (in the condition which it denotes) there may be some little attainment and progress. If the stranger or traveller be firm and correct as he ought to be, there will be good fortune.

王弼注L3

不足全夫贞吉之道,唯足以为旅之贞吉,故特重曰「旅,贞吉」也。

孔颖达疏L3

正义曰:旅者,客寄之名,羁旅之称,失其本居,而寄他方,谓之为旅。既为羁旅,苟求仅存,虽得自通,非甚光大,故《旅》之为义,小亨而巳,故曰「旅,小亨」。羁旅而获小亨,是旅之正吉,故曰「旅,贞吉」也。

彖传 · L2

旅,小亨,柔得中乎外,而顺乎刚,止而丽乎明,是以小亨,旅贞吉也。旅之时义大矣哉!

王弼注L3

夫物失其主则散,柔乘于刚则乖。既乖且散,物皆羁旅,何由得小亨而吉乎?夫阳为物长,而阴皆顺阳。唯六五乘刚,而复得中乎外,以承于上,阴凶顺阳,不为乖逆。止而丽明,动不履妄,虽不及刚得尊位,恢弘大通,是以小亨。令附旅者,不失其正,得其所安也。 旅者大散,物皆失其所居之时也。咸失其居,物愿所附,岂非知者有为之时? 止以明之,刑戮详也。

孔颖达疏L3

「《彖》曰」至「贞吉也」。○正义曰:「旅,小亨」者,举《经》文也。柔得中乎外而顺乎刚,止而丽乎明,是以「小亨」。「旅贞吉」者,此就六五及二体,释旅得亨贞之义,柔处于外,弱而为客之象,若所托不得其主,得主而不能顺从,则乖逆而离散,何由得自通而贞吉乎?今柔虽处外而得中顺阳,则是得其所托,而顺从于主。又止而丽明,动不履妄,故能于寄旅之时,得通而正,不失所安也。 正义曰:此叹美寄旅之时,物皆失其所居。若能与物为附,使旅者获安,非小才可济,惟大智能然。故曰「旅之时义大矣哉」。 正义曰:火在山上,逐草而行,势不久留,故为旅象。又上下二体,艮止离明,故君子象此,以静止明察,审慎用刑,而不稽留狱讼。

大象传 · L2

山上有火,旅;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狱。

初六 · L1

旅琐琐,斯其所取灾。

小象传 · L2旅琐琐,志穷灾也。

The first line, divided, shows the stranger mean and meanly occupied. It is thus that he brings on himself (further) calamity.

王弼注L3

最处下极,寄旅不得所安,而为斯贱之役,所取致灾,志穷且困。

孔颖达疏L3

正义曰:「旅琐琐,斯其所取灾」者,琐琐者,细小卑贱之貌也。初六当旅之时,最处下极,是寄旅不得所安,而为斯卑贱之役。然则为斯卑贱劳役,由其处于穷下,故致此灾,故曰「旅琐琐斯其所取灾」也。 正义曰:「志穷灾」,志意穷困,自取此灾也。

六二 · L1

旅即次,怀其资,得童仆贞。

小象传 · L2得童仆贞,终无尤也。

The second line, divided, shows the stranger, occupying his lodging-house, carrying with him his means of livelihood, and provided with good and trusty servants.

王弼注L3

次者,可以安行旅之地也。怀,来也。得位居中,体柔奉上,以此寄旅,必获次舍。怀来资货,得童仆之所正也。旅不可以处盛,故其美尽于童仆之正也。过斯以往,则见害矣。童仆之正,义足而巳。

孔颖达疏L3

正义曰:「旅即次,怀其资,得童仆贞」者,得位居中,体柔承上,以此而为寄旅,必为主君所安,旅得次舍,怀来资货,又得童仆之正,不同初六贱役,故曰「旅即次,怀其资,得童仆贞」。 正义曰:「终无尤」者,旅不可以处盛,盛则为物所害。今惟正于童仆,则终保无咎也。

九三 · L1

旅焚其次,丧其童仆,贞厉。

小象传 · L2旅焚其次,亦以伤矣。以旅与下,其义丧也。

The third line, undivided, shows the stranger, burning his lodging-house, and having lost his servants. However firm and correct he (try to) be, he will be in peril.

王弼注L3

居下体之上,与二相得,以寄旅之身而为施下之道,与萌侵权,主之所疑也,故次焚仆丧,而身危也。

孔颖达疏L3

「九三旅焚其次」至「贞厉」。○正义曰:「旅焚其次,丧其童仆,贞厉」者,九三居下体之上,下据于二,上无其应,与二相得,是欲自尊而惠施于下也。以羁旅之身而为惠下之道,是与萌侵权,为主君之所疑也。为君主所疑,则被黜而见害,故焚其次舍,丧其童仆之正而身危也。○注「与萌」至「所疑也」。正义曰:「与萌侵权」者,言与得政事之萌,渐侵夺主君之权势,若齐之田氏,故为主所疑也。 正义曰:「亦以伤矣」者,言失其所安,亦可悲伤也。「其义丧」者,言以旅与下,理是丧亡也。

九四 · L1

旅于处,得其资斧,我心不快。

小象传 · L2旅于处,未得位也。得其资斧,心未快也。

The fourth line, undivided, shows the traveller in a resting-place, having (also) the means of livelihood and the axe, (but still saying), ‘I am not at ease in my mind.’

王弼注L3

斧所以斫除荆棘,以安其舍者也。虽处上体之下,不先于物,然而不得其位,不获平坦之地,客于所处,不得其次,而得其资斧之地,故其心不快也。

孔颖达疏L3

正义曰:「旅于处,得其资斧,我心不快」者,九四处上体之下,不同九三之自尊,然不得其位,犹寄旅之人,求其次舍,不获平坦之所,而得用斧之地。言用斧除荆棘,然后乃处,故曰「旅于处,得其资斧」也。求安处而得资斧之地,所以其心不快也。

六五 · L1

射雉一矢亡,终以誉命。

小象传 · L2终以誉命,上逮也。

The fifth line, divided, shows its subject shooting a pheasant. He will lose his arrow, but in the end he will obtain praise and a (high) charge.

王弼注L3

射雉以一矢,而复亡之,明虽有雉,终不可得矣。寄旅而进,虽处于文明之中,居于贵位,此位终不可有也。以其能知祸福之萌,不安其处以乘其下,而上承于上,故终以誉而见命也。

孔颖达疏L3

「六五射雉」至「以誉命」。○正义曰:「射雉一矢亡,终以誉命」者,羁旅不可以处盛位,六五以羁旅之身,进居贵位,其位终不可保,譬之射雉,惟有一矢,射之而复亡失其矢,其雉终不可得,故曰「射雉一矢亡」也。然处文明之内,能照祸福之几,不乘下以侵权,而承上以自保,故得终以美誉而见爵命,故曰「终以誉命」也。 正义曰:「上逮」者,逮,及也,以能承及于上,故得「终以誉命」也。

上九 · L1

鸟焚其巢,旅人先笑后号咷。丧牛于易,凶。

小象传 · L2以旅在上,其义焚也。丧牛于易,终莫之闻也。

The sixth line, undivided, suggests the idea of a bird burning its nest. The stranger, (thus represented), first laughs and then cries out. He has lost his ox(-like docility) too readily and easily. There will be evil.

王弼注L3

居高危而以为宅,巢之谓也。客旅得上位,故先笑也。以旅而处于上极,众之所嫉也。以不亲之身而当被害之地,必凶之道也,故曰「后号咷」。牛者,稼穑之资。以旅处上,无所同嫉,故「丧牛于易」,不在于难。物莫之与,危而不扶,丧牛于易,终莫之闻。莫之闻,则伤之者至矣。

孔颖达疏L3

正义曰:「鸟焚其巢,旅人先笑后号咷,丧牛于易,凶」者,最居于上,如鸟之巢,以旅处上,必见倾夺,如鸟巢之被焚,故曰「鸟焚其巢」也。客得上位,所以「先笑」。凶害必至,故「后号咷」。无所同嫉,丧其稼穑之资,理在不难,故曰「丧牛于易」。物莫之与,则伤之者至矣,故曰「凶」也。 正义曰:「终莫之闻也」者,众所同疾,危而不扶,至于丧牛于易,终无以一言告之,使闻而悟也。

阐真(刘一明)L6

此为后世发展,非《周易》本经清代刘一明以道教内丹解易,自成一套独立体系,与上方经文及传统注释不属同一层次,仅供参照。

上离下艮(旅卦第五十六)==

旅者,过而不留之义。卦德上离明、下艮止,止以用明,明本于止,止其明而不轻用,故谓旅。此养火出尘之卦,承上归妹而来。归妹者,悦而妄动,顺其后天之阴,埋没先天之阳,以假为真,以苦为乐。

修道者,先须看破世事,一切万缘万有,以旅视之,不悦假伤真,不因外动内,明于止而止其所,止其明而明不伤,明止兼用,可以在尘出尘矣。是以旅小而得亨,旅贞而得吉也。

小亨者,以止行明,明不妄用也。贞吉者,明本于止,止于至善也。以止行明,对景而忘情,明本于止,黜聪而毁智,不动不摇,如山之稳定地上,不昏不迷,如日之光照天中,内无所动,外无所昧,有事明以应之,无事明以止之,无贪无求,不迎不随,不留不滞。

盖以旅之为道,一过而已,非可久恋他乡,顾其外而忘其内,逐于末而弃其本,可明则明,虽明亦止,当止即止,虽止亦明,明止如一,有何不亨,有何不吉乎?

初六,柔而不明,不能看破世事,于止不知其所止,或旅于此,或旅于彼,琐琐不休,自取其灾。此柔而不正之旅也。

六二,柔顺得中,止于其所,如旅人即之于次,内怀资本也。有资本而和光混合,与下流同居,可以不为下流所惑,所谓“圆即圆兮方即方,教人争得见行藏”者即此。此柔而中正之旅也。

九三,刚而不柔,不能止内,强欲止外,断绝人事,惊愚骇俗,如旅焚其次,丧其童仆矣。焚次之旅,虽旅事得正,起人嫌疑,亦招灾取厉之道。此刚而太过之旅也。

九四,刚而且明,如在处之旅,把柄在手,成己之后,又当成物,可以随方结缘,积功累行而无难矣。然此应皆阴,虽有资斧,而无知音,不能如愿,是以我心不快。自古有资斧而不能大行其道者,比比皆然。此刚而不得时之旅也。

六五,柔顺虚中,如射雉一矢亡也。射雉者,不用明也。矢亡者,不用刚也。不用明而明足,不用刚而刚全,刚明俱皆不用,气质悉化,因物付物,既不失乎己,又不背乎人,德足服众,终得以誉名命之,此柔顺而能和光之旅也。

上九,侍刚用明,自尊自大,明于责人,暗于责己,无益于彼,有伤于我,如鸟焚其巢之旅,失笑后号咷,始而用明,终而败明,丧牛于易之凶,岂能免诸。此明而误用之旅也。

六爻之旅,或旅于内,或旅于外,或刚于旅,或柔于旅,求其止于内而旅于外者,其惟六二,虚于己而旅于人者,其惟六五乎?知此者,可以处世不灭世,可以在世能出世矣。

经文据 Wikisource《周易》;王弼注、孔颖达疏据《周易正义》;程颐《伊川易传》据点校本;刘一明《周易阐真》。以上皆公有领域。英译:James Legge, The Yî King, SBE XVI, 1882。 程传点校本仅存 14 卦,其余尚无可用的公有领域点校版本。 以上简体正文由繁体底本经 OpenCC 转换生成,易学专有词另有强制对照表校正(如「乾」不作「干」)。逐字核校请对照繁体底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