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阶YIST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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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一卦
  • L1《周易》本经
  • L2《易传》
  • L3传统注释
  • L6后世术数

卦辞 · L1

巳日乃孚,元亨。利贞。悔亡。

(What takes place as indicated by) Ko is believed in only after it has been accomplished. There will be great progress and success. Advantage will come from being firm and correct. (In that case) occasion for repentance will disappear.

王弼注L3

夫民可与习常,难与适变;可与乐成,难与虑始。故革之为道,即日不孚,「巳日乃孚」也。孚,然后乃得「元亨利贞,悔亡」也。巳日而不孚,革不当也。悔吝之所生,生乎变动者也。革而当,其悔乃亡也。

程传(伊川易传)L3

《革》,《序卦》:「井道不可不革,故受之以革。」井之为物,存之则秽败,易之则清洁,不可不革者也,故井之后,受之以革也。为卦,兑上离下,泽中有火也。革,变革也。水火,相息之物,水灭火,火涸水,相变革者也。火之性上,水之性下,若相违行,则睽而已。乃火在下,水在上,相就而相克,相灭息者也,所以为革也。又二女同居,而其归各异,其志不同,为不相得也,故为革也。 革者,变其故也。变其故,则人未能遽信,故必巳日,然后人心信从。元亨利贞,悔亡,弊坏而后革之,革之所以致其通也,故革之而可以大亨;革之而利于正,道则可久而得去故之义;无变动之悔,乃悔亡也。革而无甚益,犹可悔也,况反害乎?古人所以重改作也。

孔颖达疏L3

正义曰:「革」者,改变之名也。此卦明改制革命,故名「革」也。「巳日乃孚」者,夫民情「可与习常,难与适变,可与乐成,难与虑始」。故革命之初,人未信服,所以「即日不孚,巳日乃孚」也。「元亨利贞悔亡」者,为革而民信之,然后乃得大通而利正也。悔吝之所生,生乎变动,革之为义,变动者也。革若不当,则悔吝交及,如能大通利贞,则革道当矣。为革而当,乃得亡其悔吝,故曰「元亨,利贞,悔亡」。

彖传 · L2

革,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巳日乃孚;革而信也。文明以说,大亨以正,革而当,其悔乃亡。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革之时义大矣哉!

王弼注L3

凡不合,然后乃变生,变之所生,生于不合者也。故取不合之象以为「革」也。「息」者,生变之谓也,火欲上而泽欲下,水火相战,而后生变者也。「二女同居」,而有水火之性,近而不相得也。 夫所以得革而信者,「文明以说」也。「文明以说」,履正而行,以斯为革,应天顺民,大亨以正者也。革而大亨以正,非当如何? 历数时会,存乎变也。

程传(伊川易传)L3

泽火相灭息,又二女志不相得,故为革。息为止息,又为生息。物止而后有生,故为生义。革之相息,谓止息也。 事之变革,人心岂能便信?必终日而后孚。在上者于改为之际,当详告申令,至于巳日,使人信之。人心不信,虽强之行,不能成也。先王政令,人心始以为疑者有矣,然其久也必信。终不孚而成善治者,未之有也。 以卦才言革之道也。离为文明,兑为说。文明则理无不尽,事无不察;说则人心和顺。革而能照察事理,和顺人心,可致大亨,而得贞正。如是,变革得其至当,故悔亡也。天下之事,革之不得其道,则反致弊害,故革有悔之道。惟革之至当,则新旧之悔皆亡也。 推革之道,极乎天地变易,时运终始也。天地阴阳推迁改易而成四时,万物于是生长成终,各得其宜,革而后四时成也。时运既终,必有革而新之者。王者之兴,受命于天,故易世谓之革命。汤、武之王,上顺天命,下应人心,顺乎天而应乎人也。天道变改,世故迁易,革之至大也,故赞之曰,革之时大矣哉! 水火相息为革,革,变也。君子观变革之象,推日月星辰之迁易,以治历数,明四时之序也。夫变易之道,事之至大,理之至明,迹之至著,莫如四时;观四时而顺变革,则与天地合其序矣。

孔颖达疏L3

「《彖》曰」至「其志不相得曰革」。○正义曰:此就二体释卦名也。水火相息,先就二象明《革》.息。生也。火本乾燥。泽本润湿。燥湿殊性。不可共处。若其共处,必相侵克。既相侵克,其变乃生,变生则本性改矣。水热而成汤,火灭而气冷,是谓「革」也。「二女同居」者,此就人事明「革」也。中、少二女而成一卦,此虽形同而志革也。一男一女,乃相感应,二女虽复同居,其志终不相得。志不相得,则变必生矣,所以为「革」。 「巳日乃孚」至「其悔乃亡」。○正义曰:「巳日乃孚,革而信」者,释「革」之为义,革初未孚,巳日乃信也。「文明以说」者,此举二体上释「革而信」,下释四德也。能思文明之德以说于人,所以革命而为民所信也。「大亨以正」者,民既说文明之德而从之,所以大通而利正也。「革而当,其悔乃亡」者,为革若合于大通而利正,可谓当矣。革而当理,其悔乃亡消也。 「天地革而四时成」至「大矣哉」。○正义曰:「天地革而四时成」者,以下广明《革》义,此先明「天地革」者,天地之道,阴阳升降,温暑凉寒,迭相变革,然后四时之序皆有成也。「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者,以明人革也。夏桀、殷纣,凶狂无度,天既震怒,人亦叛亡。殷汤、周武,聪明睿智,上顺天命,下应人心,放桀鸣条,诛纣牧野,革其王命,改其恶俗,故曰「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计王者相承,改正易服,皆有变革,而独举汤、武者,盖舜、禹禅让,犹或因循,汤、武干戈,极其损益,故取相变甚者,以明人革也。「革之时大矣哉」者,备论革道之广讫,总结叹其大,故曰「大矣哉」也。 正义曰:「泽中有火,革」者,火在泽中,二性相违,必相改变,故为革象也。「君子以治历明时」者,天时变改,故须历数,所以君子观兹革象,修治历数,以明天时也。

大象传 · L2

泽中有火,革;君子以治历明时。

初九 · L1

巩用黄牛之革。

小象传 · L2巩用黄牛,不可以有为也。

The first line, undivided, shows its subject (as if he were) bound with the skin of a yellow ox.

王弼注L3

在革之始,革道未成,固夫常中,未能应变者也。此可以守成,不可以有为也。巩,固也。黄,中也。牛之革,坚仞不可变也。固之所用常中,坚仞不肯变也。

程传(伊川易传)L3

变革,事之大也,必有其时,有其位,有其才,审虑而慎动,而后可以无悔。九,以时则初也,动于事初,则无审慎之意,而有躁易之象;以位则下也,无时无援而动于下,则有僭妄之咎,而无体势之重;以才则离体而阳也,离性上而刚体健,皆速于动也。其才如此,有为则凶咎至矣,盖刚不中而体躁,所不足者中与顺也,当以中顺自固而无妄动则可也。巩,局束也。革,所以包束。黄,中色。牛,顺物。巩用黄牛之革,谓以中顺之道自固,不妄动也。不云吉凶,何也?曰:妄动则有凶咎,以中顺自固,则不革而已,安得便有吉凶乎? 以初九时,位才皆不可以有为,故当以中顺自固也。

孔颖达疏L3

正义曰:巩,固也。黄,中也。牛革,牛皮也。「革」之为义,变改之名,而名皮为革者,以禽兽之皮,皆可「从革」,故以喻焉。皮虽从革之物,然牛皮坚仞难变。初九在革之始,革道未成,守夫常中,未能应变,施之于事,有似用牛皮以自固,未肯造次以从变者也,故曰「巩用黄牛之革」也。 正义曰:「不可以有为」者,「有为」谓适时之变,有所云为也。既坚忍自固,可以守常,「不可以有为也」。

六二 · L1

巳日乃革之,征吉,无咎。

小象传 · L2巳日革之,行有嘉也。

The second line, divided, shows its subject making his changes after some time has passed. Action taken will be fortunate. There will be no error.

王弼注L3

阴之为物,不能先唱,顺从者也。不能自革,革巳乃能从之,故曰「巳日乃革之」也。二与五虽有水火殊体之异,同处厥中,阴阳相应,往必合志不忧咎也,是以征吉而无咎。

程传(伊川易传)L3

以六居二,柔顺而得中正,又文明之主,上有刚阳之君,同德相应。中正则无偏蔽,文明则尽事理,应上则得权势,体顺则无违悖。时可矣,位得矣,才足矣,处革之至善者也。然臣道不当为革之先,又必待上下之信,故巳日乃革之也。如二之才德,所居之地,所逢之时,足以革天下之弊,新天下之治,当进而上辅于君,以行其道,则吉而无咎也。不进则失可为之时,为有咎也。以二体柔而处当位,体柔则其进缓,当位则其处固。变革者,事之大,故有此戒。二得中而应刚,未至失于柔也。圣人因其有可戒之疑,而明其义耳,使贤才不失可为之时也。 巳日而革之,征则吉而无咎者,行则有嘉庆也,谓可以革天下之弊,新天下之事。处而不行,是无救弊济世之心,失时而有咎也。

孔颖达疏L3

「六二巳日」至「无咎」。○正义曰:「巳日乃革之」者,阴道柔弱,每事顺从,不能自革,革巳日乃能从之,故曰「巳日乃革之」。「征吉,无咎」者,与五相应,「同处厥中,阴阳相应,往必合志,不忧咎也」,故曰「征吉,无咎」。二五虽是相应,而水火殊体,嫌有相克之过。故曰「无咎」。 正义曰:「行有嘉」者,往应见纳,故行有嘉庆也。

九三 · L1

征凶,贞厉,革言三就,有孚。

小象传 · L2革言三就,又何之矣。

The third line, undivided, shows that action taken by its subject will be evil. Though he be firm and correct, his position is perilous. If the change (he contemplates) have been three times fully discussed, he will be believed in.

王弼注L3

巳处火极,上卦三爻,虽体水性,皆「从革」者也。自四至上,从命而变,不敢自违,故曰「革言三就」。其言实诚,故曰「有孚」。「革言三就有孚」而犹征之,凶其宜也。

程传(伊川易传)L3

九三以刚阳为下之上,又居离之上而不得中,躁动于革者也。在下而躁于变革,以是而行,则有凶也。然居下之上,事苟当革,岂可不为也?在乎守贞正而怀危惧,顺从公论,则可行之不疑。革言,谓当革之论。就,成也,合也。审察当革之言,至于三而皆合,则可信也。言重慎之至能如是,则必得至当,乃有孚也。己可信而众所信也,如此则可以革矣。在革之时,居下之上,事之当革,若畏惧而不为,则失时为害;唯当慎重之至,不自任其刚明,审稽公论,至于三就而后革之,则无过矣。 稽之众论,至于三就,事至当也。又何之矣?乃俗语更何往也?如是而行,乃顺理时行,非己之私意所欲为也,必得其宜矣。

孔颖达疏L3

正义曰:九三阳爻刚壮,又居火极,火性炎上,处革之时,欲征之使革。征之非道,则正之危也,故曰「征凶,贞厉」。所以征凶致危者,正以水火相息之物,既处于火极上之三爻,水在火上,皆「从革」者也。「自四至上,从命而变」,不敢有违,则「从革」之言三爻并成就不虚,故曰「革言三就」,其言实诚,故曰「有孚」也。既「革言三就有孚」,「从革」巳矣,而犹征之,则凶,所以「征凶」而「厉贞」。 正义曰:「又何之矣」者,征之本为不从,既「革言三就」,更又何往征伐矣。

九四 · L1

悔亡,有孚改命,吉。

小象传 · L2改命之吉,信志也。

The fourth line, undivided, shows occasion for repentance disappearing (from its subject). Let him be believed in; and though he change (existing) ordinances, there will be good fortune.

王弼注L3

初九处下卦之下,九四处上卦之下,故能变也。无应,悔也。与水火相比,能变者也,是以「悔亡」。处水火之际,居会变之始,能不固吝,不疑于下,信志改命,不失时愿,是以「吉」也。有孚则见信矣。见信以改命,则物安而无违,故曰「悔亡,有孚改命,吉」也。处上体之下,始宣命也。 「信志」而行。

程传(伊川易传)L3

九四,革之盛也。阳刚,革之才也。离下体而进上体,革之时也。居水火之际,革之势也。得近君之位,革之任也。下无系应,革之志也。以九居四,刚柔相际,革之用也。四既具此,可谓当革之时也。事之可悔而后革之,革之而当,其悔乃亡也。革之既当,唯在处之以至诚,故有孚则改命吉。改命,改为也,谓革之也。既事当而弊革,行之以诚,上信而下顺,其吉可知。四非中正,而至善,何也?曰:唯其处柔也,故刚而不过,近而不逼,顺承中正之君,乃中正之人也。《易》之取义无常也,随时而已。 改命而吉,以上下信其志也。诚既至,则上下信矣。革之道,以上下之信为本。不当不孚则不信。当而不信,犹不可行也,况不当乎?

孔颖达疏L3

正义曰:九四与初,同处卦下。初九处下卦之下,革道未成,故未能变。九四处上卦之下,所以能变也。无应,悔也,能变,故「悔亡」也。处水火之际,「居会变之始,能不固吝,不疑于下」,信彼改命之志,而能从之,合于时愿,所以得吉,故曰「有孚改命,吉」也。 正义曰:「信志」者,信下之志而行其命也。

九五 · L1

大人虎变,未占有孚。

小象传 · L2大人虎变,其文炳也。

The fifth line, undivided, shows the great man (producing his changes) as the tiger (does when he) changes (his stripes). Before he divines (and proceeds to action), faith has been reposed in him.

王弼注L3

「未占而孚」,合时心也。

程传(伊川易传)L3

九五以刚阳之才,中正之德,居尊位,大人也。以大人之道,革天下之事,无不当也,无不时也。所过变化,事理炳著,如虎之文采,故云虎变。龙虎,大人之象也。变者,事物之变。曰虎,何也?曰:大人变之,乃大人之变也。以大人中正之道变革之,炳然昭著,不待占决,知其至当而天下必信也。天下蒙大人之革,不待占决,知其至当而信之也。 事理明著,若虎文之炳焕明盛也,天下有不孚乎?

孔颖达疏L3

正义曰:九五居中处尊,以大人之德为革之主,损益前王,创制立法,有文章之美,焕然可观,有似「虎变」,其文彪炳。则是汤、武革命,广大应人,不劳占决,信德自著,故曰「大人虎变,未占有孚」也。 正义曰:「其文炳」者,义取文章炳著也。

上六 · L1

君子豹变,小人革面,征凶,居贞吉。

小象传 · L2君子豹变,其文蔚也。小人革面,顺以从君也。

The sixth line, divided, shows the superior man producing his changes as the leopard (does when he) changes (his spots), while small men change their faces (and show their obedience). To go forward (now) would lead to evil, but there will be good fortune in abiding firm and correct.

王弼注L3

居变之终,变道巳成,君子处之,能成其文。小人乐成,则变面以顺上也。 改命创制,变道巳成,功成则事损,事损则无为。故居则得正而吉,征则躁扰而凶也。

程传(伊川易传)L3

革之终,革道之成也。君子谓善人,良善则己从革而变,其著见,若豹之彬蔚也。小人,昏愚难迁者,虽未能心化,亦革其面以从上之教令也。龙虎,大人之象,故大人云虎,君子云豹也。人性本善,皆可以变化,然有下愚,虽圣人不能移者。以尧、舜为君,以圣继圣百有余年,天下被化,可谓深且久矣,而有苗、有象,其来格烝乂,盖亦革面而已。小人既革其外,革道可以为成也。苟更从而深治之,则为已甚,已甚非道也。故至革之终而又征,则凶也,当贞固以自守。革至于极,而不守以贞,则所革随复变矣。天下之事,始则患乎难革,已革则患乎不能守也,故革之终戒以居贞则吉也。居贞非为六戒乎?曰:为革终言也,莫不在其中矣。人性本善,有不可革者,何也?曰:语其性则皆善也,语其才则有下愚之不移。所谓下愚有二焉:自暴也,自弃也。人苟以善自治,则无不可移者,虽昏愚之至,皆可渐磨而进也。唯自暴者,拒之以不信;自弃者,绝之以不为;虽圣人与居,不能化而入也,仲尼之所谓下愚也。然天下自弃自暴者,非必皆昏愚也,往往强戾而才力有过人者,商辛是也。圣人以其自绝于善,谓之下愚,然考其归,则诚愚也。既曰下愚,其能革面,何也?曰:心虽绝于善道,其畏威而寡罪,则与人同也。唯其有与人同,所以知其非性之罪也。 君子从化迁善,成文彬蔚,章见于外也。中人以上,莫不变革,虽不移之小人,则亦不敢肆其恶,革易其外,以顺从君上之教令,是革面也。至此,革道成矣。小人勉而假善,君子所容也,更往而治之,则凶矣。

孔颖达疏L3

正义曰:上六居革之终,变道巳成,君子处之,虽不能同九五革命创制,如虎文之彪炳,然亦润色鸿业,如豹文之蔚缛,故曰「君子豹变」也。「小人革面」者,小人处之,但能变其颜面,容色顺上而巳,故曰「小人革面」也。 正义曰:革道巳成,宜安静守正,更有所征则凶,居而守正则吉,故曰「征凶,居贞吉」也。 正义曰:「其文蔚」者,明其不能大变,故文炳而相映蔚也。「顺以从君」者,明其不能润色立制,但顺而从君也。

阐真(刘一明)L6

此为后世发展,非《周易》本经清代刘一明以道教内丹解易,自成一套独立体系,与上方经文及传统注释不属同一层次,仅供参照。

上兑下离(革卦第四十九)==

革者,去而不用之义,所以去旧也。卦德上兑悦、下离明,悦本于明,以明制悦,悦而不得有妄,明而不得有昧,明中出悦,悦中有明,故谓革。

卦象兑为西方金,离为南方火,以火炼金,金遇火而生明返阳,火遇金而入库返本,亦革之义。此煆炼阴气之卦,承上困卦而来。困者,险中出悦,所以取坎中真阳以出险也。然能取坎中真阳,而不能复离中真阴,金丹不结,仍不得悦,此明中出悦之道,不可缺也。明中出悦,锻炼阴气之功也。锻炼阴气,是锻炼己之私欲,无我之谓也。

人为万物之灵,秉天地阴阳五行之正气而生,当有生之初,不识不知,顺帝之则,至善无恶,真性炯炯,虚灵不昧,喜怒哀乐,不著于心,富贵穷通,不动其意,虎兕不能伤,刀兵不能加,水火不能浸,生死不能累,饥只食,寒只衣,无思无虑,德本明也。及至二八,阳极生阴,后天用事,气质之性发,知识之窍开。当斯时也,惟天纵上智之圣人,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能保先天之真,而不为后天所伤。其次,中下之人,鲜有不为后天所规弄者。

自此而后,百忧感其心,万事劳其形,认假为真,弃正入邪,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性相近而习相远,明德有伤,新者积而成旧,净者染而有垢,此旧染之污,所由来也。原其有旧染之污者,皆由有己,一有其己,则道心昧而人心生,明非所明,悦非所悦,顺其所欲,无所不至矣。

革者,即革其己之不明,以复于明耳。然欲革其己之不明,须要己先能明,己既能明,则信于革,而己之不明可革矣。是以革之道,已日乃孚也。

日者,明之象。孚者,信之谓。不明不信,能明乃信,明之信之,初念已真,未有不能革己者。是以革有元亨之道也。但革虽有元亨之道,又须革之得正,若是非不分,真假罔辨,一概革之,入于顽空寂灭之学,不正即不利,不利仍是不元亨,惟以正而革,克己复礼,去妄存诚,煆去后天一切滓质,现出先天一灵真性。到此地位,还原返本,浑然天理,纯白无玷,有己之悔可亡矣。是道也,非知之艰,行之维艰,是在人之能信于革耳。

初九,刚而不明,不能逆革其内,乃顺革于外,如巩用黄牛之革,顾外失内,固执不通。此舍本逐末之革也。

六二,虚心自处,明于革而先能去其私欲,私欲能去,则无己,无己则有人,有人则以己求人,即能实腹,实腹而己愈明,是以征吉,而且无咎。此虚心求明之革也。

九三,刚而太过,只知革人,不知革己,虽革事得正,亦有凶属。盖以不能革己,即欲革人,不但人不受我革,且将有言来革我,虽欲不自革而不能。是以革言三就也。三就之革,可信其终于不能革己矣。此自大自尊之革也。

九四,有刚不用,是以有悔可亡,悔出于不信革己。若信革己,刚即能柔,可以变化气质,而不为阴阳所拘,岂仅有己之悔可亡,方且有改命之吉。此刚以柔用之革也。

九五,阳刚中正,主宰在内,扶阳抑阴,开生门、闭死户,留人道、塞鬼路,一切客气,自消自化,如虎威常在,不变之变,无容占信其已革矣。此大人用刚有为之革也。

上六,在革之终。柔而得正,炼己功勤,虚极静笃,如豹不威之变,诚中达外,气质俱化,根尘全消,净倮倮、赤洒洒,形神俱妙,与道合真矣。此君子用柔无为之革也。然用柔无为之革,惟有信心之君子能之,一切不信心之小人,则不能。盖小人者,革面不革心,志念不坚,有始无终,必落空亡而致凶。君子者,永居于贞,志念良久,愈久愈力,终必成道而得吉。此邪正结果之革也。

六爻俱有革道,是非不等,总以无己为归著,若稍有一点己在,革去而又来,阴气不尽,阳气不纯,古经所谓“七返还丹,在人先须炼己待时”者,正欲其革去一切旧染之行,不使有丝毫之疵,留于方寸之中也。

经文据 Wikisource《周易》;王弼注、孔颖达疏据《周易正义》;程颐《伊川易传》据点校本;刘一明《周易阐真》。以上皆公有领域。英译:James Legge, The Yî King, SBE XVI, 1882。 以上简体正文由繁体底本经 OpenCC 转换生成,易学专有词另有强制对照表校正(如「乾」不作「干」)。逐字核校请对照繁体底本。